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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引领描绘平安大理建设新画卷
时间:2019-06-21 来源: 作者:王绍荣 李博伟

    大理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在历史长河中,白、汉、彝、回等十三个世居民族聚居于此,创造了丰富多彩、璀璨夺目的民族文化,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图景。近年来,大理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德治和自治有机融合,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巩固和提升“长安杯”创建成果,描绘了一幅平安大理建设新画卷。

    一、坚持礼法合治,提升社会治理“向心力”。“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大理州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规范和约束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凝聚起社会治理同心同德的强大“向心力”。“白语”法律,深入人心,化解矛盾。全州员额法官中,白族、彝族、回族等少数民族法官占比达57%,少数民族法官广受各族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邀请白族语言学家采用汉语拼音标识的方法,整理出白、汉双语常用法律条文互译本,涵盖《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等常用条文,弥补了白语法律文献的空白,让白族群众拥有了“白语”法律。剑川县白族人口占比90%以上,县法院80%以上案件,常年来均使用白族语言开庭审理。该县还通过“白语调解”,矛盾纠纷调解率大幅提升,从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无命案发生。洱源县法院在白族群众聚居的邓川镇法庭设立“阿鹏调解室”,阿鹏调解员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熏陶、引导诉讼参与人守法、明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聚力共治,礼让包容,达通事理。宾川县乔甸镇海稍村委会新庄村被称作“红军村”,通过吸引、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治理,加强源头化解,全村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实现了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金花是勤劳、善良、智慧的白族女性代名词,喜洲镇法庭结合地域特点和白族“耻讼”风俗习惯,设立金花调解室。在家事纠纷中,金花调解员是当地群众的知心姐妹;在相邻权纠纷中,熟悉白族“主房”等建筑忌讳的金花调解员是群众信赖的“同乡人”;在供奉本主山神地块与土地租用协议等经济纠纷中,金花调解员发挥她们特有的民族、习俗的亲缘性,使得矛盾迎刃而解。弥渡县苴力镇小村活跃着一支深受村民好评的“女子调解队”,她们经常走家串户为邻里调解矛盾纠纷,忙里忙外为孤寡老人打理家务、收种庄稼,左奔右走为留守儿童温补功课。近年来,她们利用农闲时节、茶余饭后,共自编自演普法花灯鼓舞1825场次,让全村成为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非正常上访、无吸毒、无打架斗殴、无不赡养老人先进平安村。乡贤调解,耐心劝导,定纷止争。充分发挥乡贤、乡绅熟悉乡规民约、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妥善运用法理情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各类矛盾纠纷。巍山县清真寺中的教职人员阿訇,大多具有渊博的宗教学识与高深的宗教造诣,在回族群众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在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阿訇对情绪激动的被申请执行人结合清真教义和法治现实,用心释法、耐心劝解,解开他们多年心锁,让他们以平和的心态投入生产生活。礼法凝聚了群防群治力量,让公安机关有了“千里眼”“顺风耳”,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治的“向心力”,在整个法治建设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州人民调解排查受理矛盾纠纷案件总数8096件,调解成功案件总数7952件,调解成功率达98.2%。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6.96%,命案同比下降38.46%,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0.69%

    二、坚持平安创建,提升社会治理“凝聚力”。“法者,治之端也”。近年来,大理州组织开展“平安边界”“平安家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旅游”“平安交通”“平安市场”“平安网络”“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无传销城市”“ 平安库区”“先进平安县市、乡镇、村(社区)”等一系列创建工作,推进“平安细胞”工程,以“细胞”平安促进大局平安,以县市平安促进全州平安。特别是从2018年开始,大理州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深化“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每年在全州12县市打造30个“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创建点,各级各类学校中打造100所“平安校园”示范校,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深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了社会治理的“凝聚力”。

    三、坚持智能创新,提升社会治理“硬实力”。“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大理州按照“综治办+综治信息系统+N”的模式,全面贯彻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加快推进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实体化运作、实战化运行。目前,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已挂牌办公,州县两级综治中心已建成查询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具备视频会议、视频通话等基本功能。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雪亮工程纳入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发挥好对社会治理智能化的牵引作用。制定下发《大理州“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从2019年起,州财政每年下达经费300万元,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联网工作,建成统一、高效可视化社会治安防控视频监控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总目标和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将网格化和信息化有机结合,全面提高乡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州12县市110个乡镇,共划分1143个一级网格;共划分二级网格15698个,较14335个村(居)民小组多增设1363个;共配备乡镇网格巡查员223名,村(社区)一级网格管理员4716名,村(居)民小组二级网格管理员15698名,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员队伍总量达20414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构成无缝对接的网络,解决政府监管部门“看不全、看不到”的弊端,使基层社会的人口、治安、就业、环境等数据库体系不断扩充,一个个网格如同一个个细胞,感知社会最细微的变化,发现、分析、解决、核实反馈问题,让社会治理更快捷、更准确。

    四、坚持良法善治,提升社会治理“公信力”。“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大理州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大理建设迈向新台阶。聚焦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做实“加大普法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打击违法犯罪、完善治理结构、保障合法权益”六大重点工作,将“法治扶贫”工程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举措在全州范围推进实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结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州各级政法部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倾心投身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为依法之湖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环保监督职能,服从服务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环保审判职能,有效打击涉洱海保护治理违法犯罪。以“法律九进”为抓手,突出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七大行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切实将“依法治湖”工程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力深化,大理州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现代科技手段与法治、德治、自治的深度融合,在更高起点上打造最具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美丽白州。2018年全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3.72%,高于全省综合满意率92.67%的一点零五个百分点、位列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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