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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责任制实施办法
时间:2018-07-05 来源: 作者:苏满坤

    近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大理州的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国家机关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全州“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加快法治大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提出了七大职责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三是认真落实本系统普法。四是全面履行社会普法责任。五是深化以案释法。六是深化“法律九进”。七是创新普法载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涉及全州各级国家机关,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必须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普法方式从过去司法行政部门“独唱”转变为党政群、执法单位、企事业等所有部门“大合唱”,普法任务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实现法治宣传与普法领域、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大普法格局,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大理州司法局   苏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