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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法治扶贫润民助脱贫
时间:2018-10-24 来源: 作者:施新弟

    近年来,洱源县以推进平安法治洱源建设为导向,突出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合法权益、完善治理结构等重点,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春风,润民吹遍田间地头。健全村、乡镇、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层级责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加强对民生诉求的分析研判和回应化解,高度关注及时调解林权、土地等纠纷引发的矛盾问题。今年1至8月,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989次,受理矛盾纠纷1680件,调处率达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坚决打击坑农害农、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保护力度,有效预防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案件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今年1至8月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55起,共受理治安案件423起。其中查处黄赌案件60件,查处毒品违法案件160起,破涉枪、涉爆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8起,侦破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6起。同时,加大对偷盗贫困户种植的中药材、养殖的大牲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整合信访、扶贫工作力量,将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宣讲融入到日常信访接待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扶贫领域信访投诉发生。进一步畅通完善网络、电话等信访受理渠道,推广运用视频接访、集中联合接访等方式,及时办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当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50件,办结率96%。

    法治思维,筑牢屏障激励脱贫。加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等问题。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干部培训,努力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大对村治保调解组织的指导、管理力度,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治安防范等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以网格为基础,织密织牢社会治理网络,切实把基层警务、消防急救等管理服务延伸到网格,把流动人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纳入网格。突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重点,积极筹备启动“雪亮工程”三年建设规划,在城乡主要道路、路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增设视频监控探头,积极推进各类民用监控设备的整合和接入公安视频监控网。目前,共建成351个高清监控探头、61个视频抓拍卡口、10个交警视频监控;在重点单位、商住小区、行业场所、学校推行社会化视频监控建设,现已建成3123个社会自建视频监控。同时,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创新巡防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全县9个镇乡和县级各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为90个村(居)委会安排了免费法律顾问。为贫困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免费实时解答法律咨询及免费代写法律文书等公益法律服务,开展调解解决扶贫发展、农村扫黑除恶等领域的法律难题。法院系统开展巡回审理6件次,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

    法治元素,聚焦前沿精准扶贫。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通过会议、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重点突出精准扶贫政策和法律宣讲,形成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目前,共展出各类宣传展板240块,悬挂横幅24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0多人次。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法治创建。大力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治宣传中心户”,积极推广建立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重点培养遵纪守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推动新农村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同步推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小广场、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构建平安创建进家庭、进村寨、进街面等“多进多创”的横向平安创建格局;继续加强对平安出行、平安景区等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进一步推进“平安细胞”工程,以“细胞”平安促进大局平安,以镇乡平安促进全县平安,努力以小平安积累大平安。

    普法惠民,多元共治美丽新村。按照《关于推进“法治扶贫”工程的意见》的要求,组成法治扶贫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全县9个镇乡90个村(居)委会和贫困户家中进行摸排走访。针对部分群众隐瞒收入、隐瞒住房、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等乱象,坚持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开展法治扶贫,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强化社会治理基础建设,建立扶贫对象资格审核的倒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增强基层干部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责任,从源头上杜绝确定扶贫对象的“随意性”和违法现象,促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政法各部门及政法干警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门挂钩贫困村,派出优秀干警担任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和队员,每个政法干警分别挂钩联系3至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部门为挂钩村安排工作经费、协调项目资金,协助贫困村抓实脱贫攻坚工作。政法干警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农户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意识;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出谋划策,积极发展种植、养殖产业,鼓励贫困户外出务工。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县打赢脱贫攻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