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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农作物,出狱不久又领刑
时间:2018-10-24 来源: 作者:李先映

    被告人普某曾因多次盗窃农户种植的玉米、生姜等物品入狱,出狱不久其又到农户种植的重楼地里盗窃中草药重楼。近日,漾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4月15日被告人普某租车从弥渡县来到漾濞县太平乡,次日凌晨1时许普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锄头、刀、编织袋到踩点好的太平乡箐口村委会袁家村民小组苏某某户的重楼地里盗窃重楼,正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被主人发现,普某拿起装好的一袋重楼和锄头迅速逃离了现场,而挖出剩余的部分重楼及刀遗留在现场。公安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段开展堵卡查缉并成功将普某抓获,被告人普某对盗窃重楼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的重楼价值为人民币12199.00元。

    近年来,随着中草药重楼价格的上涨,漾濞县山区群众依靠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大力发展重楼种植业,已成为核桃之外的一个主要经济来源,家家户户在房前屋后种上了重楼。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扶干部的引导下,部分建档立卡户通过种植重楼等药材脱贫致富,然而,有一些不劳而获的人瞄上了山区群众种植的重楼,打起了不义之财的小算盘,然而一次偷盗就让被害人遭受极大的损失,打击了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阻碍了脱贫工作,漾濞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类案件依法严惩,震慑不法分子,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

    法官提醒:重楼处方名七叶一枝花,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生长周期长,投入的工时、成本大,一旦被盗对百姓造成极大的损失。因被盗重楼多处于无人看守农地、公路沿线或者偏僻种植地,防盗设施比较薄弱,一般白天踩点或者熟人作案,选择深夜、凌晨作案,因此建议广大种植户采取人防、物防、犬防、技防等防盗措施,对白天无理由在各村组户到处观察、走动,夜间停靠路边的车辆多留意,别让贼惦记,一旦发现重楼被盗,无论价值大小,都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让不法分子没有下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