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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一男子利用驾驶证“买分卖分”被拘留7日
时间:2019-04-17 来源: 作者:李洪飞 张振文

    驾驶证是驾驶人驾车所需的证照,而云南大理永平的一名男子却动起了“歪脑筋”,利用驾驶证来“销分获利”。近日,云南省永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当事人被拘留7日,罚款400元。

     4月9日,一名叫孔某的男子来到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细心的民警发现孔某似曾相识。经系统查询发现,孔某刚于上月在大队处理了一起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之后参加了满分学习,并于4月8日重新领取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刚拿回来的第二天就又来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而且不是同一车辆,也并非车辆所有人,种种端倪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孔某有“买分卖分”的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口头传唤孔某并移交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博南派出所调查核实,孔某对其参与了“买分卖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后,孔某因提供虚假证言、材料,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永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400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交警提示】:一本驾驶证总共有12分,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分不能超过这个总分,否则将面临重新回炉学习并考试,为了安全度过这一年,不少车主都会想方设法借驾照来“销分”,甚至为此花费几百上千元,而另一部分有驾照的“本本”族,也会兜售自己没记完的分数。

    蜀黍郑重提醒,驾驶证“买分卖分”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严厉处罚。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潜在风险:驾驶证“买分卖分”存在极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者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这时卖分人又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那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而且使得本应该接受教育的真正的违法驾驶人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客观上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

    现在交规的处罚越来越严厉,想钻空子,想浑水摸鱼,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供稿:李洪飞 张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