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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是通往法治中国的阶梯
时间:2013-10-30 来源: 作者:郭春洲

【摘要】法治的实质是良法之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法治中国建设的着力点已经指向了法律的实施。法律实施一方面依靠公民的自觉遵守,另一方面则要依靠司法活动的开展。在中国法治基础仍比较薄弱的特殊情境下,公正司法明显占据着更加重要的位置,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动力。通过公正司法的实践,可以强有力地促进公民自觉守法、助力法律更新完善、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扶持公民社会成长、实现权力有效制约,从而满足法治社会必备的核心要素,搭建起通往法治中国的坚实阶梯。

    亚里士多德曾深刻地指出,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乃法治,这也成了人们对法治内涵的一个共识。在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实现了有法可依的重要目标,此可谓良法的具备。在法治中国伟大愿景被勾勒出来后,如何使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亦即如何有效实现法律的普遍实施,已成了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关键性环节。从总体上看,法律实施可以大致分为两个相辅相成的层次,一是公民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奉行,二是在出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时,由司法机关被动地启动司法程序,通过司法权的合理行使恢复法律规定本义下的行为面貌。在这两个层次中,公民自觉守法的程度总是受到相应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并且它的提升也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强大的外力予以推动;尤其是在一个法治基础较为薄弱的社会里,公民自觉守法的可期待性就更低,其对法律实施的推动作用也更小。因此,在通往法治社会的路上,公正司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公正司法作为一个包含着严格执法、居中裁判、程序合法、行为公开等丰富内涵的活动过程,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地位

法治中国作为一个大的概念,有着丰富的内涵,但从根本上来说,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为其内在核心,法律权威和公正司法则为其外在表征,二者相互作用、彼此推动。毫无疑义的是,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同时抓好这两方面的内容,但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公正司法却往往起着基石性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比起法治精神和文化的培养也更易着手和推动。

(一)公正司法所起的基石性作用是法治建设特殊情境决定的

1.法治中国建设在形式上的政府推进型决定了公正司法的重要地位

中国的法治进程由原先的依法治国提法迈入现今的法治中国建设,体现了一种进步的扬弃和超越,但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法治中国,都是由公权力机关首先以理念的形式提出来,而后逐步推进的。这是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建设,缺乏公民社会的有力参与,更多的是依靠执政者的意志和举措。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民力量作用有限,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便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任何一个个案的审理都可能对法治进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唯有通过公正司法,普及法理要义,灌输法治精神,才能促进更多力量注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系统工程中。某种程度上,公正司法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

2.中国法治基础较为薄弱决定了公正司法的重要地位

法治作为舶来品,在中国存在的时间较短,而二千多年的封建制度造成的法律虚无主义和权力崇拜倾向却依旧十分顽固。民众在表达权利诉求或寻求权利救济时,往往并不将法律途径作为首选,而更倾向于如上访或暴力等其他方式,游走于子民或暴民之间,全无公民意识。这既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颇为漫长的过程,也更凸显了公正司法的作用。通过公正司法的实践,积极引领民众树立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使民众习惯、熟悉乃至依赖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推进法治方式渐渐成为生活方式,这是较为稳妥和可行的法治建设路径。

(二)公正司法所起的基石性作用是司法活动的特点决定的

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有助于推动法治精神的形成

司法公开作为重要的法治原则,是民众了解和理解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权主动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公开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司法活动,使得司法权的行使透明、权威,既可以增长民众对司法活动的认可和对法治的信心,提高遵守法律的积极性,更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难,促使民众形成对社会生活中的一般行为及司法行为的自主评判,培育法治理念,学会以法治方式思考各类问题,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2.司法活动的程序性有助于推动法治意识的形成

司法活动除了被动性、公开性外,还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程序的价值有时往往比实体结果的价值更重要。程序性意味着规范性和可预见性,司法活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即是公正司法的一个重要要求和表现。所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突出的即是程序的价值,通过严守司法程序,可以使民众清楚掌握一个司法行为的具体阶段、此后的走向及可能的结果,既可驱除民众对法治的莫名恐慌,更有利于驱动民众选择法治方式处理各类问题,助长法治意识的逐渐形成。

3.司法活动的广泛性有助于推动法治文化的形成

司法活动的广泛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司法活动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只要其有司法活动规范的相应行为,就将受到司法活动的约束和评判;二是各行政区域中司法机关的广泛存在,使得司法活动普遍存在的同时更会形成一个强大的合力,进而辐射至更大的范围。就公民个体而言,参与到一次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即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只要司法公正即可将法治理念注入人心;就公民群体而言,各类影响较大的案件往往可以借助媒体等宣传力量吸引公众以围观、思考等各种方式参与其中,在潜移默化中由司法活动对公众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司法活动作为法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仅仅是固定的几个步骤和最终的裁判结果,而是蕴藏着更多的法治文化要素和内涵,其以强大的感染力和群体效应能够对社会法治文化的形成产生有力的推动。

二、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是多维的、深远的,它通过对法治国家核心要素的培育和完善,构成了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

(一)公正司法有助于促进公民自觉守法

司法活动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追诉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于恢复公民权益状态的本来面目、维持社会运转的正常秩序。公正的司法活动代表的不是法官或当事人个人的意志,而是对立法本意的充分尊重和体现,公民藉由司法活动可以准确判断出一部法律的立法意图,对何种行为可以为、何种行为不能为产生明确的认识,从而能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行为模式符合法律的起码要求。在法律普及深度仍有待加强的情况下,公正司法更多地是从对非法行为的非难上给予公民警醒,促使公民对照法律规定进行反思和实施行为。通过公正司法敦促鼓励公民自觉守法,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正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之一。

(二)公正司法有助于推动法律更新完善

公正司法离不开对立法原意的正确解读和对相关法律的正确适用,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并非万能的法律总会出现部分甚或全部不适应相应社会发展阶段的情况,致使该法律的适用反而造成不正义的结果。所谓恶法非法,一些制定不当的法律更会给司法活动乃至整个法治进程带来负面的效应。但通过公正司法,恰恰也可以及时总结和发现出现行法律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在经过有效的反馈和调整后,可以推动立法机关及时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废除。另一方面,公正司法同样能够最直观地反映出法律空白,进而在恰当的时机推动立法机关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由于司法活动是能动的,它对法律的更新完善的作用也是持续的,这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动力,使得常有良法可供适用。

(三)公正司法有助于培育公民法治信仰

公正的司法活动必须同时具备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的要素。在法治建设的初期,公民或许对实体结果的正义更加重视,但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程序正义也必将得到同等的重视。实体公正带来某种令公民满意的结果,更多的是提升公民对法治的信心和支持,在效果上具有个体性,而程序公正带来的则是公民对法治的深度认识和思考,在效果上具有普遍性和深刻性,堪称“世纪审判”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使得司法程序和法治制度深入人心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公正的司法活动通过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公正,有效将法律常识、法律文化、法治制度等法治核心要义广泛地进行普及,从而渐进地培育出公民对法治的信仰,为法治中国建设打下坚定的基础。

(四)公正司法有助于扶持公民社会成长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总离不开一个同样成熟、强大的公民社会,缺少公民路径上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单独依靠公权力的一手推动,法治建设将异常困难和虚弱。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公民有强烈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勇敢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并对社会发展变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涉及法律的问题保持强烈的关注和参与。公正的司法活动对公民主动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一个重大的鼓励,它在扩大公民对司法活动的认识的同时将有力提高公民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信任及依赖,从而渐渐形成公民愿意并能够主动依靠司法活动进行维权的良性常态,为公民社会的成型和发展奠定基础。

(五)公正司法有助于实现权力有效制约

公正司法在推动公民社会成型发展后,必然将产生强有力的公民社会以权利有效、有力地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良好局面,而这正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另一方面,公正的司法活动通过对违法犯罪的公权力主体进行法定的责任追究,本身即是对权力的一种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公正司法催生出涉公权力的典型个案时,即可视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伐,因为这些个案广受关注、影响深远,对法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到关键性的促进作用,从而成为公正司法制约监督公权力的一个缩影。

三、结语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复杂漫长的系统工程,离不开所有司法机关谨慎、公正的司法活动,也同样离不开公民社会的普遍参与、法律的普遍实施等。公正司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块重要基石,本身还担负着吸引、激发其他力量,尤其是公民力量,同心致力于法治建设的使命。而要将美丽的口号变成真切的现实,所有心怀中国梦的司法工作者就须脚踏实地,从办好每一个案件做起,不断为公正司法、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