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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政法队伍
时间:2014-09-15 来源: 作者:汤云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学行动。”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其本质属性是人民性,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就会成为无水之鱼、无本之木,势必影响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不能履行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首要政治任务。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结合我州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政法队伍,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探索的一个课题。
从总体上看,全州政法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变化,我州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在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等方面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执法的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政法队伍履行职责使命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政法队伍自身存在宗旨观念不牢、责任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政法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所以,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依法治警、科学用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以“钉钉子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推动我州政法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信念坚定,是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
正确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我州政法队伍中,有的同志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政治理论学习松懈、抓得不紧,心静不下、定力不强。对有些思潮认识模糊、辨别力不强,对有些原则问题是非界限把握不准,对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领悟不够、坚守不力。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权力寻租、腐朽文化、不良社会风气等资本主义腐朽落后的东西抵制不力,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把得不牢靠,理想信念出现动摇的苗头,思想防线出现溃堤的危险。所以,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一是牢牢把握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政法队伍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切实解决好信念坚定问题。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省和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系统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领导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完善单位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干警学习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把学习与深入思考、理清思路结合起来,结合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确定学习内容,解决全州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党对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司法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各项政法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省、州党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主动接受、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对于事关党的大政方针,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
三是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头脑清醒,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坚决抵制敌对势力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攻击,坚决抵制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政法队伍肩负重任、地位重要、任务特殊,决不能糊涂,决不能摇摆,决不能跟风,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要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把握好政法工作的思想动向、改革导向、办案方向,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把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二、执法为民,是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一切为了群众”的执法理念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民的价值观念,鲜明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等根本问题。近些年来,我州政法队伍中部分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与群众联系的时间少了,与群众的感情出现淡化趋向,与群众的距离逐渐拉远,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退化了,各种不良作风慢慢滋长起来。态度上“冷、横、硬、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学习焦裕禄、杨善洲、普发兴、尹锡山和李桂科等同志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和廉洁奉公、清正为民、鞠躬尽瘁的无私奉献精神。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政法工作当家业,殚精竭虑、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制定政策措施符合群众利益,设立每一项具体管理服务项目,都认真考虑是否能够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改革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要看能否为大多数人民群众带来方便和好处。执法司法质量要由人民来检验,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案件回放、公开听证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在群众测评中检验案件质量优劣和执法司法、服务水平高低。政法队伍建设成效要由人民来鉴定,在政法干警考核测评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加群众意见的权重,真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一项领导干部升迁提拔的重要考核标准,而不是仅仅由专门机构纸上谈兵、闭门打分。树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群众监督执法办案全过程。
二是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办证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用,让群众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能办成事。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推行预约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一站式”“一窗式”“一条龙”综合服务机制,将公共服务与基层群众的各方面需求快捷衔接起来,把服务窗口搬进社区、企业和农村,搬到老百姓身边,不让群众跑冤枉路。为群众提供热情服务,在思想上尊重、感情上贴近、工作上体恤群众,做到文明、礼貌、规范、耐心、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让群众到政法机关能找到人、办成事、心情舒畅。
三是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专群结合工作路线,既要发挥政法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优势,又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从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和力量,发展壮大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方法,要利用大接访、大下访、大走访和建立联系点、帮扶点、蹲村驻点等工作方式,直接联系群众,落实挂钩包村联户制度,深化“三深入”、“四联户”活动,持之以恒地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办好惠民实事。
要掌握群众工作基本规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学会与不同意见、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真正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把政法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三、敢于担当,是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职业操守
“敢于担当”就是要牢记肩上的重担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兢兢业业地把工作完成好。就是要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敢于向一切歪风邪气亮剑,敢于破解矛盾和问题,能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我们政法队伍中少数同志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怕”字当头,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产生畏难情绪,不敢挺身而出,这与政法队伍的职业操守是不相符的。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争创全国“长安杯”目标,坚持以“和谐政法”、“民生政法”、“阳光政法”、“素质政法”为支撑,深入推进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和过硬政法队伍“三大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思想意识,把工作触角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延伸,把工作重心放在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地区,形成政法工作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管控、维护社会稳定预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维稳工作机制,实现了维稳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推动维稳工作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的根本转变。创新社会治理,突出重点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新经验、新路子。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对群众呼声高、意见大的区域和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开展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铲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注重源头治理,大力借鉴“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是坚守公平正义。全力推动阳光执法,确保公平正义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办案人员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科学收集、审查证据,正确判断、运用证据,做到严谨扎实、不错不漏,从实体、程序和实效上充分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坚持严格规范、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理性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粗放执法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等现象。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细化执法任务、执法要求和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对有执法过错责任的干警,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否离开原所在系统,都要追责到底。加大对司法不公案件高发领域、环节、岗位的监督力度,通过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等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杜绝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的第一需求,是极其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各级政法机关要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出发,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在群众关注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等焦点上下功夫,努力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治安“小问题”,认真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全面、更细致的保护。要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把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作为群众评判政法工作的“晴雨表”,更加重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把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确保平安建设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要彻底改变基层平安建设“围着指标、排名转”的被动局面,积极引导平安建设工作向“围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干”转变,给群众创造一个真切实感的“大平安”。
四、清正廉洁,是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纪律要求
“清正廉洁”就是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引导广大干警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机会。政法队伍中极少数同志由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在执法办案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对政法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所以,必须坚持从严管理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一是要旗帜鲜明地打好反对司法腐败这个攻坚战。要深刻剖析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紧紧围绕具有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的重点岗位,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扎紧制度的篱笆。特别要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消除司法掮客现象,斩断利益输送的纽带。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挤压权力“出轨”和“寻租”的空间。
二是严守清正廉洁“安全线”。教育引导政法干警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摆正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思想防线;熟悉掌握法纪、严格遵守法纪、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守法纪红线;模范遵守道德标准、培养良好道德情操,坚守道德底线。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真正稳得住神、守得住身,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干警日常管理、定期考核、执法监督等机制,推动政法队伍管理和监督制度化、常态化、程序化。加强内部监督,配齐配强内部纪检、监察、督察、法制、法纪部门力量,积极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案件跟踪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完善执法规程。切实发挥党的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优势,切实改变监督缺位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划定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纪律底线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者一律追查到底。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严明纪律,严肃警风。对于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玩浮”、“冷横硬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对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反党纪国法、政纪警纪行为,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让队伍中的少数腐败分子付出沉痛代价,让腐败没有藏身和立足之地,真正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