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全州政法队伍建设
时间:2013-12-03 来源: 作者:杜 涛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政治局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和州委分别制定了“十项规定”和“十二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也出台了《云南省政法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作风建设是推进队伍建设的关键,全州政法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州党委以及省委政法委的规定,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全州政法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政法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和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狠抓政法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州在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了以“抓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提效率”为主题的执行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督查问责制》和《考核奖惩制》“四项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努力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务实创新、诚信责任”的政法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政法机关社会公信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全州政法机关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政治建警的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围绕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在全州政法机关深入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个一”主题实践、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等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始终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科学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州政法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牢固。

(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认真组织“仟案评查”活动,规范政法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深入持久的开展教育培训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了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实现了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始终抓实政法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宗旨,忠实履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树立和维护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州法官严格落实“五个严禁”,检察官严格落实“禁酒令”和领导干部“十个严禁”,公安干警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律师队伍严格执行“年度考核规则”、“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中央和省州一系列从严治警的纪律规定在全州政法机关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树立了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始终坚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始终用人民满意来衡量和规范干警的行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警执法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广大干警在执法和服务工作中,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州政法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政治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作风不实,“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依然存在。三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涉及政法干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及生活作风不严谨的信访举报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职责使命。在整个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克服政法领域不公正执法难题、还信于民,已成为当前政法机关的三大主体性工作之一。

(一)要从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法干部队伍纯洁性的角度认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风体现民心所向,关系党的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明确以铁的纪律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省委、州委也相继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这种变化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政法干部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又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斗争的第一线,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加之社会不正之风和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极少数人经受不住考验,引发和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甚至相当严重,触目惊心。例如近期发生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河南警察摔婴”事件等,再次警醒我们: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教训就在身边!类似上海四名法官和河南“摔婴”警察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政法队伍的形象,削弱了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些作风问题的存在,如果不抓紧整治,任其蔓延下去,就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要从政法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上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法部门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是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队伍;必须是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队伍;必须是一支纪律严明,素质精良的队伍;必须是一支能打善拼,战之则胜的队伍。如果我们政法队伍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机器运转不灵,工作绩效不佳,枪头刀锋不快,服务办案不力,裁判定性不公,民怨就会逐步累积,积患成祸,司法权威就会逐步丧失,政府公信力就会逐步削弱,最终侵蚀、危害到执政根基。

(三)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是社会崇尚的、人民向往的、时代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之义和价值追求。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厚望。大家知道包公的故事为什么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老百姓渴望公平正义,而包公办案不分贵贱,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我们共产党的队伍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必须出于公心,每干一件事、每办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作为政法干部要带头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这样才能使政法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起政法队伍正义至上的良好形象,从而把政法机关打造成为民解忧、为民排难,人民信赖、人民拥护,具有百姓情怀的百姓队伍。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州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龙头,是根本。从总体上来看,我州政法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政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不断地朝好的方向发展,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也在不断提高。近期全国发生的干部作风建设典型案(事)件,给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敲响了警钟。特别是“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和“河南警察摔婴”事件在网上不断引发热议,社会公众的质疑声铺天盖地,再次把政法工作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州发生。在此,我就全州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再作强调,提六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学习,逐条逐句领会,准确把握其中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到认识到位、当明白人;执行到位、当带头人;监督到位、当清白人。千万不要搞“一阵风”,走过场,做样子,玩虚假。要把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作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上与时代发展潮流同步、与现代政治理念结合、与人民群众期盼合拍,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要强化贯彻落实。规定再多再好,关键在贯彻落实。全州各级政法委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云南省政法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结合法、检、公、司、安各部门工作实际,分块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要在全州政法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抓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提效率”为主题的执行力建设整顿活动,进一步查找问题、查找差距,严格要求、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政法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锻炼。要坚持从严治警,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安民警“五条禁令”、检察官“禁酒令”、法官“五个严禁”等禁令铁规,切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要加强自律。全州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定党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廉洁自律、执法为民的表率,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和职责底线,决不越雷池半步。要秉公用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赢权威,自觉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好欲望、交友、兴趣这“三关”,守住信念、道德、法纪“三道防线”,保持高尚品格和清正气节,培养健康情趣,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要着力在廉洁自律上下工夫,认真遵守《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风清气正。

(四)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按照73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明年上半年,州、县党员干部将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全面推动全州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州法、检、公、司、安各部门要在近期就队伍建设开展自检自查,摸清各系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特别要对照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少数干部生活情趣低”、“制度监督执行弱”、“干部队伍管理软”等问题,要通过自检自查,发现队伍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超前制定和谋划整改措施,切实为明年年初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从严控制各类检查活动,严格公务活动纪律。要严格公车管理,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管控好各警种车辆,带头执行好警容警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发生。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活动,完善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在节假日期间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拜节等活动。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为全州政法工作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全州“和谐政法”、“民生政法”、“阳光政法”、“素质政法”良好舆论氛围。

(六)要从严惩处。要严格贯彻落实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对政法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引导,规范政法干部职工执业行为和职业操守。要加大对政法队伍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是执法犯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始终保持对对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持“零容忍”、“零袒护”,加大对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凡是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涉及我州政法干部队伍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谁,只要一经查实就必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让“苍蝇”、“老鼠屎”损毁我们干部队伍的声誉,始终保持全州政法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政法队伍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职责,政法队伍的作风好坏,体现着政法干警总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政法机关职责任务能否良好完成,也关系着政法机关乃至各级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州政法机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增强执法司法活动的公信力,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支持,奋力开创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大理做出积极的贡献!(作者系中共大理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