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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4-02-21 来源:县委政法委 作者:

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政法队伍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我县政法事业的创新发展,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法治巍山建设、平安巍山建设和队伍建设三大任务,现结合我县政法队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政法工作作出的部署,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素质立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舆论指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忠诚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七个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更加忠诚可靠、执法司法更加公正高效、作风更加亲民务实、纪律更加严明、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高素质队伍,为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开创全县政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组织和队伍保证。
二、以忠诚教育为核心,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必须把忠诚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作为全体干警的必修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抓好干警分级分类、分期分批政治轮训,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和省州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事件和关键问题上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政法干警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未经批准公开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创新教育培训的形式和载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走下去”教育培训和集中学习、案例分析、网络在线学习、自主选学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要结合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宗教情况复杂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敌斗争形势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干警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观念,强化政权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以文化育警为引领,加强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监管场所的文化设施建设,搭建政法系统文体联谊会、政法荣誉室、文化长廊等有效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政法文化活动,继续举办“政法杯”运动会,积极创作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政法文化作品,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良好风貌,增强职业荣誉感、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政法机关部署要求,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创新思维能力,提升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水平。大力宣传政法战线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以评选“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优秀法官、检察官”和英模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县政法机关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以执法规范化为基础,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政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执法规范化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预防执法不廉、司法腐败的有效手段和载体。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规范化执法办案意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以规范促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办案不公、质量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政法干警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以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化、专业化分类管理改革为动力,建立职业准入资格条件、资格认证、职业规范,健全完善与之相衔接配套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作岗位化、工作流程化、工作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大力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端正执法思想,培育良好职业操守,提升执法能力素养。深入推进执法业绩档案建设,科学客观考核评价干警的执法水平、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作为职级晋升、奖励和惩处的依据。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活动管理。全面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等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发布。强化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案件评查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加强流程、质量和效率管理,确保执法司法权在制度内运行、在阳光下行使。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质量水平
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对政法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政法机关能否抢占信息科技制高点,政法干警能否全面掌握、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执法办案,直接关系到执法司法能力水平的提高,关系到政法工作的长远发展。全县各级政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信息化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以信息化为抓手,牢牢掌握政法工作的主导权和指挥权,不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组织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要把信息化作为科技强警战略的突破口和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干警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水平为重点,加大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力度,把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纳入考核评价工作业务的指标体系,使全体干警人人都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切实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司法办案的本领。要把深度建设、深度应用、深度融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综合效能,善于运用和有效整合政法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政法机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机制,以信息化建设的新成效。着力解决警力不足、信息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做到合理调配警力、科学配置资源、创新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建立与形势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以信息化引领政法工作的现代化。
五、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全县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群众工作贯穿政法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以强化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为抓手,以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制度为保证,总结推广从孟连事件到孟连经验的群众工作法,巩固“四群”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巍山县政法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在全县政法机关的贯彻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特权霸道等不良作风,认真查摆整改,狠刹吃喝风、奢靡风和特权霸道作风。继续深化“大接访、大下访”、“开门接访”、“三访三评”、“开门评警”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困难问题多的地方,倾听呼声、体察民情、服务群众,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进群众感情。积极探索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既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群众工作方法,又通过信息网络搭建联系服务群众新平台,畅通收集民意、汇集民智的渠道。要在执法司法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中,首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和诉讼难、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六、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基层基础优先的理念,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政法队伍的重中之重,强化完善落实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机制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警力不足、法官检察官短缺、经费欠缺、工作生活条件差、人才流失等困难,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干部从基层选、事业在基层创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充实加强一线力量,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县级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标准。政法机关新增警力重点投放在基层,新招录干警原则上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对条件艰苦和维稳任务重的基层政法单位,在人员编制、干警招录、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政法机关下派上挂力度,上级机关选配补充人员,优先从基层政法单位选用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干部。加强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抓好县、乡政法综治维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办公、装备和生活条件。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从优待警,切实解决好基层干警职级待遇和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以廉政建设为保证,着力保持队伍清正廉洁
清正廉洁是对政法队伍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干警公正执法司法的根本保证。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以铁的纪律铸造一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队伍。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反特权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对执法司法权力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岗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对执法不公、不廉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廉洁公正执法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落实廉政风险摸排预警、全县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廉政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法巡视、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定期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严禁政法干警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吃请、娱乐、财物,严禁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出差、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公车私用、在高档娱乐场所停放公务车辆、开霸道车、特权车,严禁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插手经济纠纷、插手工程项目、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严格规范政法干警对外交往行为,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典型案件。健全完善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机制,及时查办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队建,始终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全县各级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队建的根本方法,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能力水平为目标,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引领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按照干管权限和干部协管的规定,积极协助配合党委及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建立干部巡视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县级政法部门每年要对本地本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有关情况于年底前书面报告州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每年12月底前向州委政法委书面述职。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实行轮岗交流,积极推动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在执法办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党员纯洁性教育,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队伍建设的职责任务
全县各政法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队伍建设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重点抓好宏观指导和方向引领,抓好共性问题整治和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解决队伍建设中的机制性障碍和保障性问题,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抓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职责,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把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和定期巡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队伍建设列入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对抓队伍建设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抓队伍建设成效突出、队伍作用发挥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及时总结推广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队伍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