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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员初心和誓言要做到知行合一
时间:2018-10-26 来源:洱源县人社局 作者:李翠菊

    每一位共产党员都有面向党旗宣誓的经历,宣誓意味着承诺,入党誓词里的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都是一份庄重的诺言。当我们面向党旗高举右手,庄重地念出每一句誓词,在最后郑重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对党和人民许下了我们的诺言。不忘初心、牢记誓言,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归根到底要靠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来体现。那么,我们党员干部如何践行初心和誓言呢?笔者认为:践行党员初心和誓言要做到知行合一。

要“实”字为本,提高认知力。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老实作为立身之本,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入党誓言,做到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忠诚老实。在组织面前做“透明人”,尤其是涉及干部的财产状况、家属从业情况、出国证照等,务必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不得有所隐瞒,需及时、如实汇报。同时,党员干部要忠诚于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准则,老老实实做人,不讲假话、空话,实事求是,表里如一。

要“干”字到底,提高执行力。党员干部要坚守这份誓言和这份承诺,需要用一生一以贯之在行动中。每个时代,都有党员中的先进代表为了党的事业勇于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来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党员一旦向党和人民作出承诺,就不能开“空头支票”,要牢记入党誓词,不断对照,经常反省,终生不渝。对于基层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想在前、冲在前、干在前,在工作岗位上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小事,对待好每一位平凡的群众。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洱海保护和乡村振兴中顶在前面干在难处,坚定不移将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廉”字当头,提高约束力。党员干部守住初心、践行誓言要在“廉”字上下功夫,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白做人,廉洁干事,不做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自觉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对照《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为人做事底线,不压廉洁的“黄线”,不闯廉洁的“红灯”,不走廉洁的“禁行道”。

    党员干部只有提高认知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做到知行合一,才能践行好入党初心和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