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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
时间:2018-08-10 来源:洱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罗润钢

     洱源县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乡要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流动人口总体部署和规划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工作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采取“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方式,依托综治、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信息资源和平台,全面准确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人员结构、民族成份、地区分布等情况,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收入、社会保障、救助、房产、信用、婚姻、卫生计生、文化程度、女子教育等基本信息。并建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切实提高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水平。

三、着力政策法治宣传教育。以社区为重点,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精准扶贫、法律等为载体,采取入户走访、设点宣传、法律咨询、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基本知识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民族宗教节日、座谈会等,加强与到洱源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密切联系,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对外出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各级人社等部门采取行前培训、法律测试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服从城市管理、遵纪守法、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带头人,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城市均等化公共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发适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岗位,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人员进入各类创业扶持基地。

五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完善乡镇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服务点,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优先建成文化书屋,配备电视、电脑、图书等配套设施,并开展各种联谊、文艺展演、节庆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保障其特殊需要,并给予合理引导和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