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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反贪局专题学习《刑法修正案(九)》
时间:2016-04-19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为确保新法实施后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近期我院反贪局在李副检察长的带领下,集中对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学习。
    李副检察长全面细致地讲解了“刑九”制定的背景和环境,并就实施后对检察工作的影响进行了重点剖析,并要求反贪干警的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深入理解各条款、做到学深学透学懂,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吃透立法精神,掌握法律内涵。
    刑法修正案(九)体现了更加严厉惩治贪腐的立法精神,并对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对贪污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三档,并结合其他情节定罪量刑。同时,对被判处死缓的贪污罪犯可以采取终身监禁的规定,既适应了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趋势,又能打消一些贪污罪犯通过不正当减刑提前出狱的念头。此外,刑法修正案(九)还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