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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邓川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的做法及启示
时间:2014-09-04 来源:邓川镇 作者:

20143月开始,洱源县司法局邓川司法所在邓川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的帮助指导下,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的主要做法

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的组织方式。从今年3月开始,把每月第一个周的星期一作为固定的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的时间。上午为集中公益劳动、下午集中教育学习,上午900时开始、下午教育学习完成后结束,午餐由司法所统一安排盒饭,中间不准回家。集中公益劳动集中教育学习于三天前电话通知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自行安排好时间,有特殊事情的必须向司法所长请假或由其家属代替参加,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其家属代替参加。路程近的自带劳动工具,路程远的镇司法所提供劳动工具。

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的内容。一是公益劳动与镇党委、政府 “三清洁”工作相结合,主要是服从镇上的“三清洁”工作的安排,没有“三清洁”工作任务时,公益劳动的主要任务是清扫镇政府门前的四十米大道。二是在劳动前明确工作量,完成任务后方可休息;三是集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社会道德、上级要求等;四是通报全县社区矫正管理的情况,特别是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理情况,通报司法所上月量化考核结果;五是交上月的思想汇报材料。

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的要求。一是必须服从分工,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司法所的安排和调动;二是禁止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劳动工具、不得违章作业;三是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得交头接耳、讲小话;四是公益劳动、集中学习、上交思想汇报材料都必须在相关表格上签字按印。

取得的成效

从开展集中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通过参加公益劳动集中学习以后,社区矫正对象基本能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地服从管理。

二是社区矫正人员无法联系的情况基本杜绝,偶尔打不通电话的社区矫正人员,开机后也都能及时给司法所回电话联系。

三是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沟通比以前顺畅、自然,有什么事也都不再隐满,工作、生活上的事都跟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基本上见不到无抵触情绪,与司法所人员在一起已见不到以前的不自在、问一句答一句的现象,思想上也基本上没隔核,公益劳动时也都没有出现感觉面子上过不去、遇到熟人就躲藏回避的问题;

四是司法所通知社区矫正人员到司法所办理事情,都基本做按时到,认真做,每周电话汇报也比以前主动、自觉;

五是每月都能与社区矫正人员见一次面,能较好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几点启示

要尊重、关心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多数自尊心很强、很爱面子,要尽可能与他们平等相处、平等交流,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当给他们适留些面子,要时常过问、关心一些他们的生产生活。比如,走访时尽可能不穿制式服装,公益劳动时,社区矫正人员干,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干,但一定要以一种适当的方式让他们知道给他们留面子;

   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准确定位一定要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自己是罪犯,社区矫正期就是服刑期,只是服刑的地点有差别而已,要珍惜国家给予的宽大政策,司法所对他们的管理是执行刑罚,司法所工作人员是执法者自己是罪犯。

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信心要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准确定位自己是罪犯的同时,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要告诉他们,人都会犯错,错有小有大,他们所犯的大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能改就是能干人,在同一个地方犯两次错就是无可救药,司法所的监管就是帮助他们养成良好习惯,帮助他们树立起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要严格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一定要严格,切忌时松时紧,放松容易收紧难,今天松一分,明天就可能松两分,后天就会松三分,以后就会无法管理。

   要换位思考。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会换位思考,在站在社区矫正人员的角度去想问题,也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学会站在司法所角度、家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样,监管工作就能抓住要害,社区矫正人员也就会少一些抵触情绪,切忌高高在上、想当然,一定要让他们认识到,伤害别人永远都以伤害家人和自己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