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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客事办理 促进农村移风易俗
时间:2018-11-14 来源:西山乡人民政府 作者:杨晓风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客事办理出现大操大办、盲目跟风、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给农村群众经济上和精神上带来严重负担,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特别是贫困群众迫于人情世故而积贫返贫。2018年3月,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对农村客事操办范围、标准、随礼上限等都做出了明文规定,此文一出,就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
    然而,要改变一个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并非易事,需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黑板报、公示栏、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将文件精神、农村客事操办范围、标准、申报方式等宣传到村组、到农户,将操办相关标准及要求写入村规民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提高群众规范操办客的认可度和自觉性。二是党员带头,率先垂范。要抓住关键,加强对党员队伍及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监察委的要求上来,带头遵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勤俭节约、节俭办客,逐步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三是强化监管,逐步改变。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备案、审批、公示制度,要求申报人员做出规范操办客事的承诺。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的人员给予问责、曝光,以教育广大党员。在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完善村规民约及理事会章程,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健全申报审批公示制度,积极发挥村“三委”、红白理事会、农村党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引导、劝阻和监督。违规操办的按照村规民约、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