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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公安消防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3-11-29 来源: 作者: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现实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照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部局党委对消防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消防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关键词 规范化建设 主要问题 基本对策
消防部队作为依法履行防火、灭火、抢险救援职能的公安消防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关键和核心,信息化建设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价值取向。近些年来,全国消防部队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题和重点。本文结合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就公安消防部门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及作用
所谓执法规范,不仅包括消防监督人员具体如何从实体和程序上开展执法办案,还应包括消防监督人员日常的言行举止、警容风纪、执法活动中的语言、动作和消防科技辅助工具使用等都能时时处处体现出规范、标准和专业特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制度建设,其本质更是习惯的养成和专业的训练,使得消防监督人员真正具备应有的政治、道德、法律、纪律、专业技术等各方面的素质。也就是说,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消防监督人员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消防部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渠道。消防行政执法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执法与服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脱离对经济社会的服务,消防行政执法就会失去依托。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忠诚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力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公正执法的要求、合法利益诉求与公共消防服务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抵御权利、关系、人情和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从实体、程序、时效等方面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正规化建设是当前开展队伍建设的主要载体。在部队正规化建设中,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主导地位意识不强,困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一些地方政府在消防执法中“重视不足,干预有余”的现象比较突出。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未能真正履行消防工作职能,“无意识的放弃”法律地位,消防工作全由公安消防部门独当一面,往往造成孤掌难鸣的被动局面。孤军奋战,举步维艰,导致消防监督力度弱化,消防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个别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执法理念偏差,为民服务宗旨不牢
对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分大队和监督人员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方法简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上尺度把握不准,消防执法特权思想在我们一些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总认为业主找我办事就是来求我的,想方设法给办事方设障碍。日常生活中未能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能领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以“管理者”自居,特权思想浓厚,重执法、轻服务,重监督、轻指导,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单位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衙门作风严重,办事效率低下,对群众“冷、硬、横、推、拖”,乱搞摊派、乱拉赞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影响了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部分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整体水平不高主动学习氛围不浓
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人权的需要,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程序越来越复杂、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细化,而有些监督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不重视学习研究如何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风险和挑战开展执法工作,往往凭经验和老方法办事,思想僵化保守,整体工作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甚至出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少数消防执法人员对于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缺乏充分认识,一些执法环节不够规范、不够文明,甚至不够公正、不够廉洁,离形势的要求和现实的需要有较大差距。一些执法干部从非消防执法岗位到执法岗位后,没有对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进行主动系统学习,等靠思想严重,期待总队、支队组织业务培训,即使参加培训,也不花时间对其所学知识消化吸收,不善于思考,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和错误后,不思考为什么,只是被动整改,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导致执法错误重复发生。
三、加强和完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消防执法监督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消防部队形象。要解决当前消防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引导消防监督执法单位和监督执法人员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转变消防人员的执法观念,从提高消防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入手,完善执法程序,树立消防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的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立足现实,服务人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执法理念教育作为消防服务职能部门,承担着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减少火灾发生的重要职责,是保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首先,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加强消防部队的执法为民教育、宗旨教育、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要认真组织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对消防监督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最后要加强监督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教育,让执法人员弄清执法目的和意义,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干部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广大消防监督干部树牢执法为民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植根于每一名消防监督干部的头脑中。
(二)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要切实落实警务公开制度。通过服务窗口设置的警务公示栏、互联网站警务公开平台、电话咨询系统,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执法依据、执法责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服务承诺,及时向办事单位公布消防执法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全面实行“阳光作业”。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经常性的群众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回告和反馈制度、信访工作通报制度等。
三是要制定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火灾调查、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规程,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坚决杜绝不按程序执法的行为发生,法核人员和审批领导需切实履行责任,对不符合程序的执法行为不予法核和审批,并对承办人员批评教育。
 (三)改进作风,转变方式,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在执法实践活动中,要严格学习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定的关于指令计划、监督检查、立案调查、询问取证、技术检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等工作规范的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执法方式,着力解决简单执法、粗放执法的问题。对于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应当及时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根据失误造成的影响对责任人进行适量的处理,反之,对于积极工作,作风严谨,业绩突出的同志要及时发现,树立先进典型并给予奖励。要以开放、自信、包容的心态,切实做到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讲礼貌、有修养,业务精通、服务到位。面对复杂的局面,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获取社会的认同和群众的理解,增强消防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
总之,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我们每个执法者来说都任重而道远,要创建执法示范单位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严格各项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和档案管理水平,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要不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硬,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富有献身精神的干部队伍,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