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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森林公安将查获蟒蛇放归大自然
时间:2013-11-07 来源: 作者:

 

6月4日下午,永平县森林公安局将查获的一条体重3公斤,长2米多的蟒蛇放归大自然。
6月4日上午11时许,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农贸市场展销处卖蛇油膏的地摊上有一条大蛇。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发现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兜售蛇油膏,地摊上摆放着一条白色网状袋子,袋子里面有一条大蛇。经民警现场盘查,商贩未能提供来源、饲养、运输等相关证明,初步判定是一条蟒蛇,随即将商贩张某国和段某艳带至永平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经调查,2013年3月,张某国和段某艳夫妇托他人帮忙从河南购买了一条蟒蛇来促销蛇油膏。经林业专家鉴定,查获的是一条小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永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没收了小蟒蛇。
民警对蟒蛇进行了拍照、摄像和体检,蟒蛇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适应野外生存。为了给小蟒蛇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放生后能马上适应生活,当天下午,民警驱车赶往澜沧江边的深山,将蟒蛇放归大自然。在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民众: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大家都有义务来保护它,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经营和加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