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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预防犯罪从红领巾抓起
时间:2016-10-25 来源:永平县检察院 作者:

    ——永平县检察院组织小学生观摩阳光法庭预防犯罪效果好     

“刑法规定了,毒品犯罪无论多少都要判刑呢!”“才卖得1080块钱就要关三年呢!”“毒品太可怕了,沾着毒品整个家庭就毁了!”庭审结束了,孩子们稚嫩的声音依然久久的回荡在耳边。

20161018日,被告人马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在博南镇新田村公开开庭审理,新田村完小80名学生在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的引领下进入庭审现场观摩庭审,接受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直观法制教育。

庭审前,检察官发放案情简介,就庭审程序和法庭纪律向学生们进行了介绍,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庭审参与人员、责任分工、审理过程进行了讲解。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针对观摩人员的特点义正词严的对犯罪进行了指控,使观摩人员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入情入理的指出了犯罪的多重危害,使观摩人员更加客观的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推心置腹的讲解了现行法律法规,道明了为何要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使观摩人员从法律的高度明白了犯罪的应受惩罚性。

    庭审结束后,新田村党支部书记深深感慨到:“邓小平曾经说过‘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今天的庭审观摩效果来看,预防犯罪更要从娃娃抓起!今天的庭审观摩是孩子们受用一生的财富。希望法、检两院多组织这样的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