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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
时间:2019-05-08 来源:漾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作者:

2019年5月4日16时,漾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群众报警:“苍山西镇马厂村“岩子路”发生森林火灾,火势较大,请你们查处。”接警后,漾濞自然资源公安局高度重视,李文军局长亲率民警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中分析准确、取证有效、措施果断,案件及时告破。

经漾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现场勘验及调查走访,确定火灾起火位置后发现苍山西镇马厂村委会坝子社村民周某某(女,现年51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即于当日18时将周某某传唤至自然资源公安局进行讯问。经查, 2019年5月4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到自家位于马厂村坝子社山林(小地名:岩子路)内的地里干活,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在地边焚烧玉米秸秆和杂草,见火堆没有火烟后未做任何处理便返回家中,后火堆引燃旁边与树林相邻的另一堆玉米秸秆,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经漾濞县林草局测量,火灾过火面积达173亩。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于2019年5月5日被漾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