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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美家庭”
日期:15-05-25 14:36:05  作者:  来源:南涧县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干警罗朝清被南涧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授予“最美家庭”荣誉称号。荣誉面前,她始终保持一颗淡定从容的心,荣誉背后,却是她多年来默默的耕耘和付出!
  罗朝清出生于农村家庭,1987年参加工作,1989年从拥翠乡政府调入法院,先后从事财务、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从副庭长、庭长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至今仍坚持在刑事审判第一线办理刑事案件。一路走来,有艰辛、有痛苦,也有欣慰,更多的是充实。因为她有一种信念,永远铭记并付诸实施,那就是:秉公执法,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做贤妻良母,将家庭经营得和谐幸福,把孩子培养成有用之人。
  秉公执法,精心办案。罗朝清始终认为,只有高素质的法官才能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体现司法公正。为此,她注重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业务方面,更加刻苦钻研,结合办案经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掌握新类型案件的特点、法律规定、证据采信、刑罚的适用等,不断更新业务技能,适应新形势。她还有极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严格把关,将公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尽力促成调解。为此,她付出了很多精力,8小时外和节假日里经常看到她在单位加班加点的身影。14年来,罗朝清承办了670多个刑事案件,参加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的400多件,所办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
  照料家庭,默默付出。罗朝清不但把她80多岁的父亲接到家里照顾养老,还曾常利用假日,到200多里外的镇源照顾生病的婆婆,老人病重住院期间,她由于开庭审理案件,竟没能见上婆婆最后一面,这也让罗朝清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孝敬老人之余,她还当起了“代理妈妈”。不仅培养自己的孩子,罗朝清还照顾三个侄子上学,关心他们的生活,督促他们学习,教育他们如何做人,三口之间变成六口之家。欣慰的是,三个侄子现在都已大学毕业,步入社会。
  作为一名法官,罗朝清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有的只是法官对工作的热爱、认真、细心、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时时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悉心办好每个案件。作为家庭主妇,罗朝清始终对人平和、对名平静、对利平淡,将家庭经营得幸福和谐,在奉献中品味着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