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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院及时学习贯彻全州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日期:15-04-01 08:16:57  作者:  来源:南涧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3月30日,南涧县院在本院大会议室召开由全院干警参加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州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分管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副检察长传达学习普赵辉检察长、杨著逵副检察长、潘绍云主任在全州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树立全局观念。案件管理工作涉及到检察业务、检务保障、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是整个检察机关共同的责任,学习全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要做到全员学习、全员参与。二是提高认识。案件管理部门的建立,不是简单的增设机构,也不是职能的简单合并或取代原有的部门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根据检察权运行规律和现代管理规律,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的管理职能配置。三是案件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做到“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参谋”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案件管理核心价值。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案件管理是促进严格规范司法的重要手段,自身必须首先做到严格按照规定制度办事,应按照上级院的制度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制度办法。五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我们要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最后,高杨检察长强调: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二是学习领会全州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入心入脑。三是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增强监督效果和力度。监督是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案件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同时,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共同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