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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让检察权行使更阳光
日期:15-07-20 10:12:34  作者:  来源:南涧县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让检察权行使更阳光”,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杨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该院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后如此评价人民监督工作。
  2015年7月16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禹涌泉、监察处长张祥生一行莅临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2013年以来涉案款物冻结、查封、扣押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活动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检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在检查组的带领下,认真查阅了每一个案件材料,详细审查了涉案款物的法律流程,并向案件承办人及时反馈了检查情况,对南涧检察院2013年以来的涉案款物冻结、查封、扣押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人民监督员邓文清在参加完活动后说道:“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冻结、查封、扣押流程清晰、手续合法,客观反映出办案人员客观公正的执法理念、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禹涌泉主任指出,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作用愈加明显。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与联系,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检察机关要敢于接受、自觉接受。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予检察活动,是检务公开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舆论宣传的重要纽带。总之,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助于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