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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百姓递法忙(杨晶晶)
时间:2014-06-17 来源: 作者:

    2014年5月的一天,阴沉的天空中飘着麻麻的细雨。云南省大理市法院凤仪法庭庭长杨法官和他的同事刚到村头,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喊着“爸爸”向他俩跑来。小男孩哭了,他错把来人当成在外打工的爸爸。杨法官耐心的安慰起小男孩来,他深知,男孩幼小的心灵不仅饱受思念之苦,还将要承受父母离婚的打击。离婚案件,最难判定的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他们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手,尤其是跟谁生活,更是令他们心碎的抉择,大人的一时冲动往往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杨庭长不穿制服,不带警车,上门约谈,为的是尽量减少对小男孩的伤害,让他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回答这个沉重的问题。
    近年来,农村“打工婚姻”多,闹离婚的也多。今年3月,肖某与冯某闹离婚起诉到法庭,冯某称“离婚可以,先出10万元钱的子女抚养费。”杨庭长很吃惊,这要求的背后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于是,他找到双方了解得知:原告的哥哥在下关做生意,2006年,原、被告结婚后帮哥哥打工,哥哥只管吃住及日常生活开支,不另开工资。2006年,被告一气之下带着女儿回了老家。杨庭长明白,被告的要求暗含打工的补偿。他没有简单地判案,而是先后三次找到原告哥哥做起思想工作,终于使其从最初的不闻不问,到最后表态愿意协商解决问题。2014年4月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原告分期向被告付给孩子抚养费4万元;另原告的哥哥一次性付断被告工资3万元。协议生效后,原告的哥哥兑现了承诺,原告也提前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1万元。
    离婚的原因千差万别,而离婚的后果却是一致:家庭破裂、亲人痛苦,影响社会和谐。每年,凤仪法庭承办的离婚案件占各类案件的60%以上。为此,杨庭长常常和庭里的年轻法官交流业务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他常常说,婚姻家庭无小事,两个人离婚影响的是两个家庭,因此我们一定要谨慎。
    凤仪退休教师陈某,2007年与吴某组成再婚家庭。2010年7月吴某回到老家带孙子。2012年陈某生病中风,其子女在外打工,家中无人照料。陈某多次打电话、派人接吴某回家,而吴某因自己儿子的阻挡,心有顾忌没有回去。陈某情急之下,于2014年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杨庭长了解这一情况后,从法律的规定到诚信责任,从守望相助的亲情到家庭稳定社会和谐,释法明理,细心做调解工作,使双方子女认识到两位老人重组家庭不易,让父母过好幸福的晚年才是做子女的最大孝心。陈某也当场表态言和,并提出了撤诉申请。
    杨法官扎根基层,心系百姓,带领大家用心办案,用情执法,使许多因误解而走上法庭的夫妻,冰释前嫌,破镜重圆;为许多破碎的家庭驱散阴霾,重拾欢笑。我们作为入职不久的年轻法官,因以其为榜样,为一方的和谐安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