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大理州召开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大理州工作反馈会议。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反馈的问题列清单、建台账、定措施、明责任、限时限,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坚持对号入座、挂图作战,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反馈指出问题和工作要求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把督导整改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的实际成效。  
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于2018 年11月1日至11月16 日进驻大理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期间,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核查线索、调研座谈、下沉督导、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围绕政治站位 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六个方面”重点,有力助推了大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2018 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理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凝心聚力、周密部署,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稳步得到提升,在2018 年度云南省各州(市)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大理州以93. 72%的综合满意率排名全省第五,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全国“长安杯” 在神奇美丽的苍山洱海间熠熠生辉。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压实政治责任上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坚决摒弃怕引火烧身“不敢打”、怕影响形象“不愿打”等思想顾虑,坚决克服敷衍应付和松劲懈怠思想,切实打赢专项斗争攻坚仗,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出击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要全面压实责任,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斗争,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县市、乡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保证。要形成强大合力,发挥好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重大问题协调,重点案件督办,各县市各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专项斗争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和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发展环境,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要营造环境氛围,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运用各种载体,进一步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良好舆论宣传环境。要加大督导力度,12个督导组要认真组织好州对县市、成员单位督导工作,紧盯问题不放、一督到底,推动督导组反馈问题扎实整改、逐一销账,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敏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客观真实记录和反映扫黑除恶的全面情况。


    会议还要求,要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市、各部门持续发力,聚焦目标要求,狠抓线索排查、依法严惩、破网打伞,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高压威慑,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对已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集中攻坚、集中收网,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上级督办的重大案件、省督导组反映线索,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必要时采用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办法,法院、检察院要提前介入,强化会商研判,促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机衔接,确保依法及时惩处。公安机关要健全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专班参与线索分类流转、核查落地,督促各地完善核查机制、提高核查质效,既确保群众提供的大量线索能在较短时间内核准核实 有效办理,又避免因追求核查进度而轻易将线索查否,确保核查质量。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杜绝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通过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密切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提高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现、打击能力。要强化统筹推进,以扫黑除恶战果不明显的地方为突破口,推动各地充分运用斗争策略,强化措施手段,力争取得有效突破。对专项斗争长期没有起色甚至故意“捂盖子”的地方,州级政法机关要直接抓在手上,加大异地用警和核查督导力度,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齐抓共管,在加强综合治理上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源头治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既要立足当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又要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强化系统思维,从破获案件入手,从乱象丛生的重点行业、领域入手,把行业监管、固本强基和基层治理落到实处,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实现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娱乐场所、征地拆迁、建筑施工、洱海保护、脱贫攻坚、矿产土地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市场、民间借贷、边境贸易、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对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有效制度措施,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要构建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州、县市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打通信息壁垒、强化工作联动、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监管责任倒查,围绕省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及成见单位必须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并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治到位。要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要确保除恶务尽,在深挖彻查“保护伞”上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努力以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坚决落实“三个不放过”,紧盯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细筛严查,绝不放过。对涉黑涉恶案件多发,查处“保护伞”零战果的县市,必要时提级查办、联点包案,由纪委监委、组织、政法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指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和领域,要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要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之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移交机制,政法机关要把“破网打伞”工作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涉及的重点案件要深挖彻查,绝不让“关系网”“保护伞”逃避打击。要加大责任倒查力度,特别是对充当“软保护”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处置到位。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的,坚决查处,绝不护短。要严格把握政策和法律标准,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依法采取查封、追缴、冻结、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
    同时,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在强化组织建设上抓好整改落实。要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推动落实县市委书记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包社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把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等制度规定。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继续深化“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整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黑涉恶的基层干部。要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探索实施“一案一整改”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政法机关要配合组织部门,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整顿、调整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用好“枫桥经验”,推广“郑家庄经验”“新庄红色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新风,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系统发力的组织体系,打通组织“筋脉”,根治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中梗阻”现象,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会议再次强调,要认真履职尽责,在加强组织领导上抓好整改落实。当前,全州派出12 个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各督导组要尽快督促指导各地大力整合资源、配强力量、完善机制、保障到位,形成实体化运作的扫黑除恶工作班子,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作战图,按照为期3年的总体部署,各级扫黑办要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深入研究制定阶段性的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依法有力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建立完善联络员和联席会制度,进一步健全纵横沟通衔接顺畅的网络体系,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对黑恶势力涉及新领域、新形态、新手段的研究,适时调整斗争策略,做到分类别打击、分行业施策、分领域推进,确保打深打透、取得实效。要加强经常性调查研究,加强情况掌握、问题分析和经验挖掘,经常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明察暗访,多角度掌握实情,近距离发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统筹有方。要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巩固常态长效机制,围绕打、防、管、建,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创新性探索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要提高广大千部和政法干警的政策法律水平,尤其是政法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及保障,坚持精准施策、精准侦办、精准打击,真正做到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急需解决的法律知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考察学习,以案促学、以学促案、学以致用。


编辑: 高层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