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司法局作为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成员单位之一,在其中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做好未成年人触法预防的法治宣传教育,完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触法预防教育工作
为宣传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给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立足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把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做到长规划短安排。同时成立了关爱帮教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法宣股,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础建设。编印《法在校园》宣传资料10000册,提供了各中小学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制宣传资料1200余份。探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在学校、农村开辟法治宣传栏。多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运用大众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3、利用普法讲师团队伍,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教育。普法讲师团先后8次深入学校,做了《宪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有关禁毒、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向农村、社区、城镇的闲散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3月19日,祥云县“法律进校园”活动在祥城镇二中举行启动仪式。此次活动是我县在“七五”普法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务实举措,旨在向学生们普及法律常识、加强警示教育、促进明理向善、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侵害的能力。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以“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本次活动由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祥云县委联合组织,由律师组成的“法律进校园”巡讲团,深入到祥城镇二中、祥云二中、鹿鸣中学、刘厂中学、禾甸中学和米甸中学6所学校开展巡讲活动。
    4、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各学校在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教育的同时,逐年加大法治教育经费的投入,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采用法制讲座、法治图片展示,黑板报、播放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法治录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还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采取展示消防逃生精彩的演练活动等显而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实效性。
    5、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局通过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校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此基础上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参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等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未成年人犯罪及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服务。
    总之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履行职责,重点在深入宣传、提高实效、案件质量数量上下功夫,努力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好,为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应有的成绩。
    二、适时指派律师,依法为刑事触法未成年人提法律援助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点,祥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政策落到实处。祥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方面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及时受理、审批、指派;对公安、检察院、法院通知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指派援助律师,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督促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法援中心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抽取案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
    2018年,祥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指定为未成年人犯罪指派律师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40件,辩护意见80%都得到法院采纳,发放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2万元。
    三、依法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教、矫正工作
    目前我县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4人,其中聚众斗殴罪1人,故意伤害罪2人,抢劫罪9人,交通肇事罪2人。
    从犯罪类型看,暴力类犯罪居多,主要因为:一是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弱,易冲动,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爱攀比,缺乏敬畏心理;二是父母外出打工,家里老人监护程度弱,教育管理缺失,甚至无人监管;三是学校教育注重文化成绩,道德及法律教育弱化,学习成绩决定了学生的认同感,容易产生自暴自弃心理,学校的不认同导致问题学生易激怒,向校外寻找存在感;四是社会拜金主义风气侵袭,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未成形,易发生扭曲,盲目追求金钱主义。
    我们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因人施矫,根据每名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家庭及教育背景,因人施矫,认真制定矫正方案,长期跟进教育,因情调整措施,注重成效,尽力帮助改正未成年矫正对象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生活恶习等;二是加强心理干预,对其加强心理矫治,利用科学手段进行矫治;三是加强分类管理,单独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离教育,不与其他矫正对象同时进行,注重保护其隐私;四是积极联系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求其监护人加强对其进行监管教育,积极跟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改进教育方式;五是加强道德、法律教育,使其从思想、文化上提高认识,切实明白其犯罪危害,引导其养成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性。
    总之,工作中有成绩、有收获。今后,我们将按照县未成年司法项目办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履行职责,重点在深入宣传、提高实效、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得更好,为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应有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