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党群部门开展选聘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工作要求,祥云县积极推进并完成党群部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早部署,建机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群部门法律顾问在推进宪法法律实施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祥云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同时,印发了《关于祥云县党群部门开展选聘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顺利推进。

稳推进,会议促。为稳步顺利推进党群部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我县召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党群部门和3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了选聘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县依法治县办带领学习了《祥云县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县法制局局长通报了我县2017年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情况。最后,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就2018年全县党群部门开展选聘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工作,作了重点强调和要求。

率先做,带好头。县委政法委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县委政法委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本部门法律顾问选聘相关事宜。经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云南兴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县委政法委(含县委610办)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签订、报酬等工作已全面完成。

重考核,出成效。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贯彻落实,既是提升全县各党群部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更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体现。我县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选聘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法治祥云建设考核范畴,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祥云县委依法治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