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大理州民宗委、祥云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在华严基督教聚会点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州民宗委魏国建科长在会上从宗教是什么、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当前基督教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详细讲解了我国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统战部侨联主席罗宗康从认清形势,增强学习责任;遵守纪律,珍惜学习机会;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三个方面向参训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指出2017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在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推动法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场所,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光文通报了我县邪教组织情况,邪教的危害,防范、抵御、打击、识别邪教的方法;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何兆如谈了办理基督教相关邪教案件的感受及做好基督教工作的建议。

县民宗局局长罗中虹在会上指出“作为一名基督徒来说,爱教必须爱国,爱国就是爱教,爱国是爱教的基础,爱教是爱国的表现。两者是相统一的。信仰无国界,但是信仰者有自己的祖国,教徒理应热爱自己的祖国,这是作为一名中国人的本分,也是一名教徒的本分。要按照和谐寺观教堂“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整洁安全、服务社会”八个具体创建标准和年初签订的责任书,继续积极开展双创建活动。一是守法。在我们国家,每个公民都要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行为准则。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办事。不论信教还是不信教,作为公民,在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我国实行政教分离,国法大于教法,教法服从国法,任何宗教不得超越宪法、法律享有特权。也就是说,宗教必须遵守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严防外来渗透,依法、安全、有序地组织活动。二是守责。要加强广大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基督教信众的爱国情感,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针对基督教堂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重点地加以规范和整改不能责任失守。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状抓好落实,各教堂要管好自己的人守住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三是守信。基督教是一个主张爱的宗教,对于基督教团体或者基督徒来说,这种爱不能只停留在言语中,还要落实到行动上,在生活中努力践行道德责任和神圣使命,真正成为社会之光、世上之盐,使真善美、信望爱得以弘扬。塑造基督教“爱的宗教”形象,传承和弘扬中国基督教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真正把教会打造成“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具有爱之伦理实践的教会”。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要在安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上下功夫,多说有利于和谐和睦的话语,多做引导人安慰人的工作,使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为创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宗教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得到广大教牧人员的好评,希望类似的活动经常举办。(民宗局 罗中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