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祥云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打造“阳光检察”品牌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务公开力度,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五项措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单位连续三届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检察工作年度考评连续三年名列全州检察机关第一名。

一是创新检民互动,搭建“阳光平台”。全力打造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祥检网阵”,抓好微博、微信“双微”平台全覆盖、全关注、全推介,建立涉检信访风险排查研判和预警处置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检察执法效果。

二是强化便民措施,擦亮“阳光窗口”。整合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在控告申诉和案件管理部门设立阳光检务平台,热情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信息查询等事务;增设律师接待室、开通电话预约热线、专人专岗接待等方式为律师阅卷、会见、查询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阳光办案”。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强化流程节点控制,真正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纪检部门重点抓好办案前的纪律提醒、办案中的相互监督、办案后情况收集汇报三个环节,确保办案一线廉政教育工作不放松,塑造了文明规范、高效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检察形象。

    四是提升综合素能,打造“阳光队伍”。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注重把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和完善学习形式及培训机制,坚持“每周一学习、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培训、年终一评比”制度和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履职综合素能,全力打造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阳光检察队伍,取得了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是畅通互动管道,加强“阳光交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赠订检察刊物,报送信息简报的同时,每年就重点工作定期专题汇报,并深入基层开展“阳光检察”问卷调查,围绕“阳光检务”、“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展开调查,及时掌握广大群众对“阳光检察”推进活动的新要求、新期盼,为祥云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为加快祥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县检察院  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