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党委(党组),县属各部委办局、司行社,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大理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综治〔2013〕12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每年4月15日、12月20日前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书面上报县社管综治办,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宾川县社会管理    中共宾川县委    中共宾川县委
                                                                                                                                       综合治理委员会    政 法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2013年9月22日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安宾川、法治宾川建设的有关安排部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美丽幸福新宾川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委会、州委七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和深入持久地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政法综治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切实完善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密切政法综治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政法综治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平安建设的宣传重点是:
    1、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情况、具体措施及社会反响等。
    2、政法综治部门开展“四群”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以及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的成就。
    3、各部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情况,以及在实施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过程中,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和经验。
    4、各地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和程序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5、各部门完善“三调对接”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以及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领域开展调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6、各部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落实教育、帮扶、矫正、管理措施的做法和经验。
    7、各部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做法和成效。
    8、各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社区(村)服务功能的做法和经验。 
    9、各部门在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狠抓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的情况和做法。
    10、平安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
    法治建设的宣传重点是:
    1、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县市”、“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2、政法综治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做法和经验。
    3、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做法和经验。
    4、政法部门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的做法和经验。
    5、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的成就,特别是我县培养少数民族“三官一员”的做法和经验。
    6、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7、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英雄模范人物、经典案例和法学研究成果等。
    (二)宣传的重点部位和对象
    1、城区的重点宣传部位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医院、社区(小区)、集市、宾馆、商店、车站及交通沿线。宣传的重点对象是: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教师、学生、医生、护士、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外来流动人员。
    2、农村的重点宣传部位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卫生院(所)、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店铺、车站和交通沿线。宣传的重点对象是:乡镇党政干部、教师、学生、医生、护士、农民、个体从业人员。
    三、宣传方式
    (一)开设专栏专题。在宾川时讯开设“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宾川”栏目;在宾川广播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开辟专栏专题、插播公益广告。各部门亦应在部门宣传栏开设专栏专题,通过高密度、大容量、持续性地宣传报道,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张挂标语广告。在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的同时,以展板、标语、画册、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切实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真正实现宣传活动的全覆盖。
    (三)突出点面结合。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做到长流水、不断线。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集中攻坚,又要经常发动。要通过“中心户长制”、军警民联防、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有效形式,扩大宣传影响,形成共建格局。
    (四)注重典型引导。积极总结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用典型说话,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形成典型性、解读性、评论性等报道齐头并进的大宣传格局。精心组织一批先进典型,在县内和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五)用好省州级媒体。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举措,加大向省州级媒体的供稿力度,全面宣传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精神,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树立我县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形象。
    (六)善用新兴媒体。在网上推出“平安法治大家谈”等互动栏目,鼓励网民通过博客、贴文、微博、DV、Flash等形式,讲述身边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故事,推动网上宣传形成声势;加强网络管理,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消除负面影响。
    四、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由三个部分组成:每年3月的“综治宣传月”,每年9月、10月、11月的“秋季集中宣传行动”,每年12月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综治宣传月
    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各乡镇和县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为单元,每年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已单项部署)。
    (二)秋季集中宣传行动
    第一阶段(9月上旬):各乡镇及县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形成宣传活动方案,收集上报本单位、本行业宣传报道的素材,拟制宣传标语,完成公益短片制作。9月15日前上报宣传方案、宣传素材和宣传重点。
    第二阶段(9月中旬--l0月中旬):组织县级主流媒体有针对性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通过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专题宣传等形式,不断掀起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舆论高潮,使平安法治观念深入千家万户。
    第三阶段(l0月下旬--11月底):根据前期宣传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评比。整个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收尾。
    (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组织各乡镇和县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另行单项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是当前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有效提高公众安全感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人员的责任,落实经费等保障,一级抓一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社管综治委、政法委、宣传部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构建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联动、对内对外宣传呼应的大宣传格局;县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挖掘宣传素材,组织好本系统宣传活动;县级新闻媒体要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密切沟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三)严格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敏感问题的宣传报道按统一口径稳妥把握。加强文化生活类刊物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管理,防止因不当报道引发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新闻采编管理的相关规定,宣传报道要全面准确,引用数据要出自权威部门,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重要稿件要按规定送审。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任务分工方案

    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县社管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1、县委政法委:加强对全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报道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负责总体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共同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收集采编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信息,提升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县社管综治委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定期上报宣传素材,确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共同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2、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各乡镇宣传部门、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以及宣传思想战线各方面的力量,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各行业系统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先进事迹为主线,在全县上下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统筹组织,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媒体管理工作,引导协调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单位认真做好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题新闻策划,抓好专题采访报道,巩固壮大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在社会面的宣传舆论。加强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新闻宣传的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宣传纪律,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加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在政务网等网站开辟和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专题宣传报道网页。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协调开展集中采访,通过论坛、座谈会、点评会、交流会、访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通过组织创作、演出、展览、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并组织动员全县各类艺术家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参与部门:县委政法委、县文广局、宾川时讯采编部)
    3、县委统战部:积极发动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和光彩事业发展以及同进共富建小康等为主要内容,做好统一战线系统部门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及时收集、反映各民主党派、各有关团体和党外人士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宗教场所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以及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各界人士的满意度、知晓率。(参与部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
    4、县直机关党委: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机关活动,加大在县级机关内部的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利用墙报、宣传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平台,采取悬挂宣传条(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制作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充分调动起机关干部职工知晓、宣传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生动性、积极性,切实在县级机关内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夯实干部思想基础。
    5、县旅游局:以深化“平安旅游”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县旅游行业中大力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通过悬挂相关宣传标语口号,制作宣传手册,向游客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门市等游客较多的服务场所开展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涉及旅游的法规政策、“平安旅游”建设成果以及旅游行业平安建设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平安、文明旅游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各参与方和各地游客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安全旅游环境。
    6、县民政局:以深化“平安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大社区工作指导力度,加强社区力量建设,督促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定期走访社区群众、在社区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横幅、组织文艺表演、举办系列宣讲活动和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社区群众中大力普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社区服务站办公区域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宣传;使宣传活动更贴近群众,宣传范围更加广泛。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行业协会活动,在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中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
    7、县司法局:以普法工作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主动向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相关政策、理论、目标和要求,重点做好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的推广和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县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打造全县遵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以宣传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8、县文广局:以深化“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类文艺刊物、报纸等媒介以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通过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艺术展览、图片展、发放宣传品、观看警示片以及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决策和我县文化建设成果等。利用电视、电台现代传播媒介传播快、覆盖面广、用户众多的特点,充分发挥县级主流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和新闻宣传主力军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宣传。在广播宣传方面,采用录音报道、消息、连线、评论、专题、嘉宾访谈等多种报道形式,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报道;在电视宣传方面,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利用已成熟又具有影响力的频道和栏目,通过制作和播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宣传片、宣传广告等方式,从我县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政策方针、决策部署和内容要求以及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为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好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参与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
    9、县教育局: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法制副校长职能,通过组织讲授宣传教育课、制作宣传展板、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校园广泛开展以法制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师生知晓、参与“平安校园”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10、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组织动员全县基层派出所和广大公安民警,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和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决策,宣传本辖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以及平安建设成效等,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动员社区及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提升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11、县交通运输局:以深化“平安交通”创建工作为抓手,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办法,充分利用公路、城区道路、县乡道路周边的宣传栏、广告牌、灯箱、电视、显示屏等载休,在全县各交通领域开展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及打击整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参与部门:各乡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深化“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为抓手,与相关部门共同在小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同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车站、广场、图书馆、电影院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周边区域以及城区重要路段,适当规划和建设一批户外公益广告牌,同时利用已有的城市宣传栏、广告牌、灯箱、显示屏等设施,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参与部门:县工商局)
    l3、县工信局: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进企业组织宣讲、定期走访企业和职工、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平安宾川法治宾川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公共交通企业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利用城乡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等部位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协调有关广告经营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公益宣传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质量,扩大宣传范围。(参与部门:县国资公司、县工商联)
    14、团县委: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社会优势,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基层团队组织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基层团干部、在校学生、志愿者和广大青年学习、宣传、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团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平台,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集休观影、举办法律讲座、演讲比赛的方式,宣传教育广大学生、青少年认识违法犯罪危害;学习掌握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关知识。积极组织调动广大学生和青少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平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社会责任感。
    15、县妇联: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加强妇女工作和妇女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对妇女同志的思想教育,通过广大妇女群众的带动,把平安宾川建设、普法宣传、文化科学、道德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邻里街坊中,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16、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群防群治、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经常性地深入到企业中,发放有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扩大宣传面。定期走访、慰问基层工人和困难职工,做好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
    17、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城市资源,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为建设平安宾川、法制宾川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