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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不给,儿子伤父亲获刑四年
时间:2016-05-27 来源: 作者:

家庭成员之间有点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被告人杨某却用刀将自己的父亲杀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父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杨某下此重手?
2015年12月28日21许,年方二十的被告人杨某酒后向父母要钱,因为上午才刚给过钱,父母不肯再拿,在场的亲戚也劝说教育杨某,不想杨某却不理会别人劝说,反而持刀恐吓父母,还拿出汽油以火烧房子来威胁父母拿钱,对父亲杨国某的教育根本不听,杨国某气不过便和儿子杨某吵闹起来并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恼怒的杨某用刀杀伤了父亲杨国某腹部,致其腹壁开放性损伤、小肠穿孔。经鉴定,杨国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因向父母要钱未能如愿,故意持刀杀伤父亲杨国某,致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归案后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县人民法院 肖建宏、丁秀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