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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和谐彝县发展】漾濞县鸡街乡人民调解员积极发挥基层矛盾纠纷“消防员”作用
时间:2019-08-09 来源:鸡街乡司法所 作者:

 

 

201989日,漾濞县鸡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鸡街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县未婚生育抚养子女矛盾纠纷。

2016年法定监护人李某某(系永平县龙街镇人)与被申请人吉某某(系漾濞县鸡街乡人)认识恋爱。2017年2月23日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未领取结婚证),于2018年9月23日生下一女。由于家庭琐事直接影响了法定监护人李某某与被申请人吉某某之间的感情。因申请人吉某某的抚养、户口迁移问题产生纠纷。曾自行多次协商无果,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8月9日到鸡街乡司法所调解。

经调解员耐心细致与双方进行沟通,灵活运用“法、理、情”并重的调解方式,消除了隔阂,解除了疑虑,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自此,长达近一年的子女抚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彝县的稳定和谐,同时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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