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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党委副书记如何抓好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工作
时间:2016-06-25 来源:龙潭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作者:

近年来,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龙潭乡综治维稳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深化"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突出加强政法队伍执法公信力建设,突出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该县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社会管理、保障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乡镇党委副书记抓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综治维稳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在我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机关单位、行政村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确保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维稳的职能落实到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综治维稳责任进行了整合并层层分解,落实稳定责任工作到位。
(二)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我乡进一步规范了乡、村综治维稳机构及人员配置,成立了综治中心和信访接待办公室,整合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力量,制定完善了工作机构设置。高度重视农村综治员调解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了村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了联防联调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综治维稳网络体系,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基本建立,各类社会矛盾得到积极有效的化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位的任务。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把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计生、农业、农经、林业、等部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坚持乡、村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在敏感日、重要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进行专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调处化解。
(五)"综治宣传月"活动力度大,效果明显。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我乡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维护稳定"这一主题,深化综治宣传理念,拓展宣传主体,创新综治宣传形式,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氛围,精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范围广,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结合我乡实际,改变以往年单单由政法综治部门作为宣传主体的做法,组织驻乡镇各职能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利用平安宣传专栏滚动发布平安创建信息,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板报、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强化社会治安、矛盾化解、公正执法等重点领域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使群众保稳定、创平安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了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治安防范压力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依然很复杂,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网络化的条件下,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爆犯罪等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仍在高位运行,龙潭乡地广人稀,交通不便,且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维护社会治安的压力依然很大。
(二)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首先是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较多,解决难度较大,导致越级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其次是上访由于成本低、效率高,越来越成为群众要求解决诉求的首选。部分信访问题由于根本就难予满足信访人的诉求,导致重信重访;三是择机信访现象突出。选择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已成为信访敏感期和群众信访高发期,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少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想当然地要求特殊化,通过施压以获取"超值。
(三)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力量薄弱。基层政法、维稳力量整合起来后,不能充分发挥维稳、信访作用,同时业务量增加,专职人员少;在农村,个别农村综治员文化水平偏低,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
三、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一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高专案侦察的能力和质量。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二是创新机制,整合政法队伍力量。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和街面巡逻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管控力度;三是加强内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单位、行政村的治安保卫防范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使其"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屋";四是提高技防能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电子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的现场抓获和处置能力,震慑犯罪;
(二)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要树立"防止一起案件的发生比破获几起案件更有价值"的意识,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大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全社会整体联动。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着眼于预防,本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有效整合基层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捏成拳头,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议针对关系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专业调解组织,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增强"大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和调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现全员调处、联调联动。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搭建工作平台。"大调解"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从乡到村要有比较健全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平台,并且这些网络和平台能够在基层真正发挥作用。要大力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职责任务,规范运行,对矛盾纠纷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各级综治办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序运行的可靠保证。重点建立排查预警、零报告、督查回访等制度,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受理、接待、调解、分流、督办到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章可循。,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管理和教育机制、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法律和经费保障机制,做到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使各种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注重源头预防。相对于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防止信访事项发生的成本和难度要小得多。注重在初信初访上下功夫,着眼于抓早抓小,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特别是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警工作,继续落实分级分类领导包案制,做到及早预警,妥善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建设,筑牢基层综治维稳防线。真正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的设置,整合其他方面的力量,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法明确村级治保会、调解会的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真正加强源头预防工作,把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村级综治办的领导和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