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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的门路?都是诈骗的套路!
时间:2019-07-04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

   原标题:“公租房”办理很容易?小心贪小便宜吃大亏!

  7月1日,吉林省长春市民姜女士向记者反映,2016年5月因轻信家住西部家园小区的市民刘某和张某有门路,能帮助办下来公租房,近20名市民受骗上当,受骗金额共60多万。结果不仅房子没申请下来,上家跑路,钱打了水漂。目前,受害者已经向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报案,此案正在调查当中。她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虚假宣传,以防上当受骗。

  讲述 3万元找人办公租房被骗

  “张某说一个月就能办下来公租房,可是一等就是2年多。”姜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母和老姨都是听信了张某的话,才受骗上当。

  姜女士介绍,她的老姨杨女士患有喉癌,生活非常困难,为治病把房子卖了,只能到处租房子住。2016年5月,杨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家住绿园区西部家园小区,住着公租房。张某自称有门路,家里很多亲属都住上了公租房,只要杨女士愿意花3万元钱,她就可以找人帮助办事,1个月内就住上公租房。“虽然我老姨和我父母都具备申请公租房条件,可是自己申请要等2年多的时间才能办下手续,跟张某托关系办理相比,排号实在太慢了。我们再三考虑,到处搬家租房子,这么长期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所以两家都把钱交给了张某。”她回忆说。

  “可是交钱以后,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姜女士说,直到临近口头承诺的2018年6月末最后期限,公租房仍然没办下来,家人发现受骗上当。2018年5月,姜女士向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普阳街派出所报警。

  进展 法院判决上家立即还钱

  公租房没给办,姜女士家人的人情费也迟迟要不回来。姜女士介绍,家人多次找到张某要钱,可张某说自己也是托住在西部家园小区的刘某办事,只拿了一部分好处,大部分交给了上家刘某。

  姜女士陆续发现,受害人并不止自己的亲属。大家建立了一个微信群,经过统计近20人,每人给张某3万到3.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大家的公租房都没办下来,人情费也没给退。“这些受害者生活都很困难,都以为通过捷径能够尽快改善生活条件。”

  “在此之前我经常打电话询问催促,但张某一直推诿搪塞。”情急之下,日前姜女士亲属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立即退还办理公租房费用。在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承认自己收到了3万元钱,出具收条,并且承诺“如办不成如数退还”。但张某辩解说,自己实际只收到2000元的好处费,其它2.8万元都交给了上家刘某,自己也在起诉刘某尽快还钱,不应该承担全部还款的义务。

  但法院审理认为,姜女士亲属与张某之间已经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并且原告与刘某并不认识,刘某没有向张某返还代办费的义务,同时张某和刘某没有法律关系,不影响姜女士和张某之间的合同效力,也不影响原告向张某返还代办费的主张成立。最终判决,张某立即返还3万元钱,并且给付从2018年7月1日起至3万元全部返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对话 张某:当中介图小便宜,做了犯法的事

  “现在这件事已经是一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正在工作。我每隔两三天也去询问进展。”张某在接受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采访时说,姜女士求她办事,她只是个中间人,钱其实都交给刘某,“去年我找了一个后老伴,搬出了西部家园小区,现在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已经起诉刘某。刘某也在运作钱的事。如果我拿到钱,肯定第一时间给姜女士。”

  上家刘某是通过什么途径办理公租房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张某介绍,自己跟刘某都居住在西部家园小区,虽然刘某家庭条件不好,但他说自己一个朋友给有关部门领导开小车,可以托关系办公租房。现在如果刘某不还钱,警方将会对其采取措施。

  “我就是图小便宜,要知道这是犯法的事,肯定不会去做。其实我也有养老保险,少赚这几千块钱,对生活也没有影响。反而被刘某坑了以后,着急上火住了好几回医院。”张某懊悔地说。她介绍,刘某骗了20多人,交钱时刘某给她出具收条,还留下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承诺帮助联系一个人给一两千元的好处费,结果都没办成,好处费也没捞到。最近刘某也在积极筹钱,跟她承诺筹几万块钱,自己拿到钱后肯定先还给姜女士。

  刘某:已经报案,告上家王某诈骗

  “我们都让人骗了,钱也骗走了。我已经向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城西派出所和普阳街派出所报案,告上家王某诈骗。并且将王某的身份证号码、电话等提供线索提供给警方,但他却失踪了。”得知询问公租房的事,刘某激动地对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说。

  刘某说,自己今年60岁,没有正经工作,平时靠替人开出租车维持生活。为了退还受害人的好处费,他拿出全部10多万元积蓄,但还有几十万没有着落。除了张某介绍的20多人,他的亲戚也拿钱通过王某办事,现在自己一分钱没有,养老保险都交不上,自己被害惨了。至于王某骗了多少人,他并不知道。

  刘某介绍,他跟上线王某认识10多年,王某家曾经养了10多台出租车,后来又开过修配厂,曾经在社会上交过很多朋友,说能办公租房。他的很多亲属都通过他,住进了西部家园小区公租房,谁也没想到他会是个骗子。当时王某对他承诺,自己帮他联系一个人,就给提两三千元好处费。“我以为能赚点零花钱,结果到现在为止一分钱都没拿到。”刘某懊悔地说。

  “王某已经跑了将近一年时间,到现在也没找到。我要见到他肯定立即报案。”刘某说,去年七八月份他还跟王某通过电话。王某说要出门,回来就能给办公租房的事,但是此后失去联系。去年农博会期间,他听说有人看见王某在展会上卖东西。他去找了王某好几天,但没发现其踪影。

  提醒 各区街道办是申请公租房的唯一正规途径

  记者了解到,这些受害人普遍存在求快心理,轻信中间人投机取巧,最终才会受骗上当。据了解,今年全国各地打着申请公租房的名义进行行骗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并不少见,他们采用的骗人说辞主要有5种:一是公租房办理手续繁琐,他们可以快速办理;二是申请人多、房子少,他们有优先权;三是他们找人可以帮助办理大户型的房子;四是申请人不符合条件,他们也能找人办理;五是有关系、可以办理内部房源。

  而根据《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通过中介机构和个人申请公租房,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各区街道办是申请公租房的唯一正规途径。此外,失信违规要处罚。《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2.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保障住房管理,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启动住房保障家庭房产锁定和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购买房产的限制工作。今后住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将被锁定,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前,必须先主动退出住房保障,否则将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二手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