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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开展宪法暨法制宣传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时间:2014-12-22 来源:沙溪镇 作者:李妍芸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沙溪镇于124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5日是沙溪镇集市,利用集市日人流量大、往来群众多,宣传教育面广的优势,沙溪镇与县司法、工商、林业、公安、食品、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展出展板、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刑法、民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知识等一系列针对性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4条、横幅4张,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000多份,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多人次。此次联合宣传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镇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