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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举行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专题辅导报告会
时间:2016-01-28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
1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作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报告会,并就学习贯彻两部法规提出要求。   张军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规的修订,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成果,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重要的意义。   张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教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注重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反腐惩恶力度,着力解决了党要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这些从严治党丰富实践、新鲜经验的总结、凝练,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张军指出,《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以党章为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二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四是重新划分违纪类型,将群众纪律单设一章;五是体现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成果。《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张军强调,《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历史责任,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要切实加强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熟悉党纪党规,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沈德咏就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贯穿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广大党员要全员参与,做到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原文学习与释义学习相结合,文件学习与案例学习相结合,切实领会精神要义,真正把各项要求印在脑中、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正确解读,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营造良好氛围。   沈德咏强调,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机关党委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确保不留死角、杜绝盲区,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各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法规要求,联系本部门实际,做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机关纪委要做好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类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沈德咏要求,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在维护人民利益上下更大功夫。要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以邹碧华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为戒,筑牢自觉抵制腐败、清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监督问责,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南英,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报告会。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报告会。(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