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为了群众的微笑 为了大地的丰收——云龙县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巡审侧记
时间:2014-09-03 来源: 作者:邵靖涵

春争日,夏争时。”再过几日,便是二十四节气中的“芒种”, 芒种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芒的麦子快收,有芒的稻子可种。”即有芒的大麦、小麦作物已经成熟,要赶紧抢收,而稻子之类作物的也正是播种的好时节,要赶紧种下。所以除了“秋收秋种”,每年小满到芒种之间的“夏收夏种”,便是农民群众最忙的时节。  
为了不耽误农忙又能及时解决纷争,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以两个基层法庭为载体,以“夏收夏种”的农忙时节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农案件巡回审理,以巡回审判助推农业生产活动,力争为农业生产提供司法保障,走实群众路线。  
今天的天气和往常一样的酷热无比,云龙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来到功果桥镇的下坞村,家家户户正在进行耕种,田间地头一派繁忙的景象。这是一起承包土地相邻用水、排水纠纷,原、被告两家本是叔侄关系,但两家因为其他某些原因素无来往,而两家的承包田又毗邻而种,仅一沟之隔。2013年10月下旬,被告父子在用农耕机挖种自家田地的时候,无意将该沟渠挖毁,此沟不仅是两家土地的隔界沟,还是原告户唯一的灌溉沟,后两家在重挖沟渠时因沟渠位置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到此案的妥善处理将影响到农户夏种的顺利进行,在立案后的第二天便来到争议地进行实地勘察,在掌握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之后,便在争议地当场做起了庭前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说之后双方共同确定了沟渠的位置,并当场挖出了沟渠的形状,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这只是云龙法官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为辖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涉及农户承包土地的纠纷,云龙县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审理很多起,除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之外,还有承包经营权的侵权、确权、继承纠纷等等。
今年以来,云龙县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婚姻家庭纠纷、追索赡养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健康权纠纷、涉地涉农纠纷等案件,尽量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入农村,贴近群众,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利用有限的资源,竭尽所能把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头寨舍,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农业生产一线。为辖区农民群众节约诉讼时间,赢取宝贵的夏种生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