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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检察院开通“云龙检察”微博公众平台
时间:2013-10-29 来源: 作者:云龙县检察院

微博具有及时、互动、简单、直观、信息流量大等方面的优点,近两年成为个人、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表达诉求、反映民意、了解舆情的有效渠道。微博舆论本质上是网络舆论,是公众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网络语言或其他方式对某些公共事务或焦点问题所表现出的意见的总和,微博是网民实现及时表达的一种创新形式。

为实现与网友点对点、面对面、多方位、零距离的交流互动,使检察工作真正成为推进法治、服务大局、践行宗旨、维护公正的“阳光通道”和“便民纽带”,我院于2013527日开通“云龙检察”微博公众平台,通过电脑、手机,让群众随时了解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我院注册微博账号后,专门指定人员负责微博管理工作。通过微博管理平台,一是在“朋友圈”推送群发文字、图片或视频,及时传播检察职能、展示检察动态,适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通过快速发送文字、图片、语音信息等,接受控告、申诉和提供法律咨询,让群众享受人性化服务。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人士的沟通互动,更有效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