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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花椒树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6-03-25 来源: 作者:

林某和杨某两家都居住在云龙县长新乡丰云组的大山深处,两家房屋相隔不远。由于两家都不通公路,为方便生产生活,2013年,两家共同开挖了一段公路,然后再分别将公路分到各自的住所。因通往林某家的路段要经过杨某家的土地,双方因此发生过纠纷,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公路得以正常通行。但2015年8月时,因雨季来临,公路上方的土地塌方,杨某户的一棵花椒树跨到了公路的分岔处,导致林某户的车辆无法转向通行。双方协商过程中杨某以花椒树是经济林木,且跨塌是自然灾害造成,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将花椒树移栽到其他地方。林某无奈之下将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清除跨塌在公路分岔处的花椒树及泥土,恢复公路原状。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拒绝移栽花椒树的原因除上述内容外,还因两家近年来共同维修公路多次发生过纠纷。原告妻子的哥哥曾与被告发生过肢体冲突。后本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之后,原告妻子的哥哥当庭向被告赔礼道歉,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塌方土堆上的花椒树由被告方自行移栽,原告补偿被告人民币1500元。二、塌方土堆清理由原告方实施,并在塌方处用混泥土浇灌挡墙,保证土地不再跨塌。三、双方共同保障道路畅通。 为避免双方在移栽花椒树和修砌挡墙时再次发生纠纷,3月11日,案件承办法官杨德义一行又再次驱车来到长新乡丰云组,亲自动手参与了花椒树的移栽,确定了挡墙修砌的位置。 忙碌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花椒树的迁移和挡墙位置的确定终于完成了,双方当事人感激地同承办法官握了握手。至此,这起由一棵小小花椒树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件案子可以说是一件事实非常清楚、案情非常简单的案件,但是原被告两家却多次因此发生纠纷,如果处理不慎,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和农民群众做朋友”这就是杨德义法官的办理这些案件“秘诀”。抖一抖鞋里的泥沙,他们又踏上了另一起案件的送达之路。 (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 邵靖涵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