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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时间:2018-01-02 来源: 作者: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12月29日,鹤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在鹤庆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鹤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晓平、鹤庆县司法局副局长段玉芬共同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仪式。鹤庆县人民法院诉讼中心、立案庭、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云南鹤阳律师事务所、云南申公律师事务所、云南云珠律师事务所、云鹤镇法律服务所等16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鹤庆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县法院二楼,有专门的办公室,并将《法律援助程序、范围》、《鹤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工作职责》、《鹤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工作制度》、《鹤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人员公示》等上墙公示。工作站成立后,值班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进行初审,并引导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申请人进行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并根据人民法院的请求,配合进行调解。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主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挂牌仪式结束后,县法院赵副院长组织参会人员进行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赵副院长和段副局长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就以后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参会人员纷纷发言,对以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推进司法利民、便民的又一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靠前便民,也为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