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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16-06-14 来源: 作者:

 

鹤庆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显著
 
鹤庆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估制度,突出评估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序推进,2011年开始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来,先后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107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因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应评未评而影响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的事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顺利,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认真学习落实了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充分认识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在于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鹤庆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维稳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为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机制,完善评估制度。我县制定并不断完善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了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责任主体、工作程序、责任追究、执行时间等相关要求,明确要求凡涉及较大范围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土地、草场、山林、水利、矿产资源等开发、处置的决策,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的决策,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涉及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决策,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决策,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大型活动的举办等,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在项目预可研过程中完成,申报项目立项的同时上报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保了全县风险评估工作有序展开。
(三)突出重点,明确评估责任。2011年至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的要求,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107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内容涉及县城建设、房地产、公路建设、煤矿改制、水利工程、仓储物流、市场建设、旅游景区建设、风电场项目、医院建设、校安工程、电站移民搬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群众性文体活动等项目,评估结果为三级小风险等级的103个,无风险4个。
(四)规范程序,狠抓工作落实。我们规范了评估程序,对每一个项目评估,都建立风险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开展民意调查,就拟实施的重大项目向社会或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并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风险评估小组对重大项目实施的前提、时机、社会影响及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客观公正地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大、中、小、无”四个等级的评估,编制了评估报告,制定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县委督查室多次发出督查通知,对各责任单位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县维稳办加强了对各责任单位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近年来,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全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