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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公安局对专案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时间:2014-01-16 来源: 作者:陈钟武

129上午,鹤庆县公安局召开专案专项工作表彰视频会,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杨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部门全体民警、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在县局主会场参会,交警大队、看守所、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室在驻地分会场参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智渊主持。
大会在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杨镇基宣读了《鹤庆县公安局关于对“2013.10.04”专案成绩突出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命令》等文件。2013年,鹤庆县公安局全体民警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团结奋进,在命案侦破、毒品查缉、禁赌行动、维稳工作、国庆保通、消防安全、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取得了瞩目成就,受到了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局党委决定为在上述专案、专项工作中起关键作用的4名民警申报个人三等功,对10名有重要作用的民警给予个人嘉奖一次,对18名有优秀表现的民警、协警授予先进个人一次。宣读结束后,局党委班子成员为获奖民警、职工、协警颁奖。
颁奖结束后,为了警醒全体民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保持戒骄戒躁的心态,杨镇基主任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警纪警规。最后,杨云波副县长就继续发扬成绩、严守警规禁令作了讲话。杨云波副县长指出,鹤庆警察队伍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有过荣誉也经受过挫折的队伍,但曾经的荣誉并不代表可以安于现状,如何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什么财产安全依然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永恒的话题。杨云波副县长结合“四风”问题以及全局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讲忠诚。人民警察要比其他部门付出更多,选择了警察,就意味着选择了牺牲和奉献。每一位民警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县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坚定信仰,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二是讲责任。有岗必有责,就公安机关来讲,社区民警的责任就是做好基础工作,积极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和维护治安秩序;刑侦民警的责任就是勘查案发现场、确定案件性质、寻找案件线索、及时侦破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派出所的责任就是开展防范、打击、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满意。因此,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真正成为让人信服的人民警察。三是讲感情。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对人民群众要讲感情,多进行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中融洽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努力赢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群众工作水平上台阶;对战友、同事要讲感情,真心对待每一位同事,多支持、多鼓励、多引导、多表扬,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共同打造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团队。四是讲正气。怕担责、怕辛苦、放弃职责和管理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从自己做起,把秉公执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作为从警生涯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始终公正廉洁地开展工作。五是讲奉献。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将奉献精神融入和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只做实事、只求实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六是守纪律。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警规禁令的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对在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早加以整改,用纪律来保证履职和规范言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杨云波副县长强调2103年即将结束,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抓好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总结本警种、本部门今年以来的工作,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为全年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要紧紧围绕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2014年的公安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