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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沈龙彪同学的决定
时间:2013-12-31 来源: 作者:

沈龙彪,男,傣族,1998年2月生,家住鹤庆县黄坪镇子牙关村委会小新村,现就读于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中学,系初中一年级在校学生。
2012年6月23日下午6时左右,朵美小学六年级学生沈龙彪与亲朋好友相约在金沙江边玩耍时,遇到三个少年不慎落水,沈龙彪见状,立即跳入江中施救,由于正值雨季,6月的金沙江水波涛汹涌,深不见底,但对于这个刚满14岁的少年而言,江水不再是他救人的阻力,经过自己奋力施救,两名落水者被救上岸,但当他再次跳入水中抢救第三位落水者时,已救上岸的第一位落水少年见沈龙彪已筋疲力尽,就跟着跳入江中抢救第三位落水少年,可当沈龙彪同学把第三位落水少年救上岸时,第一个落水少年已不见踪影,此时在大家的呼救声中,许多家长和卫生院医生已经纷纷赶到江边并及时将第一个落水少年救上岸,不幸的是,因抢救无效,第一个落水少年不幸身亡。
在整个救人过程中,沈龙彪同学不顾个人安危,凭着果敢,凭着机智,凭着见义勇为的精神,拯救了危在旦夕的生命,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性的光辉,让我们在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热潮中,再次受到鼓舞。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需要沈龙彪这样的精神。当爱的阳光洒到别人身上,自己会更加温暖。沈龙彪同学的义举,感染着、激励着每个心怀道义、心怀社会的人,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授予沈龙彪同学鹤庆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人民币5000元。希望沈龙彪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奋发进取,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全县各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不计个人安危,舍已救人的奉献精神,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鹤庆作出更大的贡献。